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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

作者:   时间:2024-11-06   来源:法学院    阅读:

各位导师、2022级全体研究生:

为保证专业实践工作过程规范,考核严谨,根据《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011号,附件1)规定,按照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必修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法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组安排

注:汇报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核流程

1、汇报人向考核组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

2、汇报人以专题汇报的形式在报告会上公开汇报专业实践工作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 10-15 分钟之内;

3、导师组成员可根据汇报情况向学生提问,汇报人应随时予以解答。

4、导师组结合汇报人提交的考察报告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并于考核组名单处签字;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分分为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各占百分之五十。

2、校内评委根据实践报告和现场汇报打分,取导师组成员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校外评分由校外合作导师根据实践期间表现给出分数。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总计最终得分。其中优秀:≥85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

3、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经校外导师反馈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1)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

2)专业实践不认真,未完成专业实践计划;

3)违反学校、实践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4、现场汇报评分标准:

四、汇报后安排

1、汇报会一周内后,学院将现场打分情况及校外导师打分情况反馈于研究生;

2、学生、导师按照要求完成系统专业实践提交、审核及成绩提交工作。(学生提交“专业实践考核申请”(附件应上传各级审核意见完备的实践考核报告pdf扫描件)-导师审核(先录入成绩,再点击审核)-院系审核;)

3、汇报后一周内学生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交《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报告》;

欢迎任课教师、2023级研究生、2024级研究生参加。

法学院

2024年115


▐ 编辑:裴悦彤

▐ 编审:张鑫堯

▐ 审核:刘艳飞

▐ 终审:朱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