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 > 正文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关于2022届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8   来源:法学院    阅读:次

各位学位申请人:

经学院研究,定于6月2日上午8点在法学院举行2022届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会。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按时参加,欢迎学院其他师生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所需提交材料

  1. 正式答辩前三天,提交内容、签字完备的《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学术报告记录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

  2. 本周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以小组为单位提交教学办);

  3. 答辩现场,提交装订好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六份。

    二、答辩时间及分组安排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及答辩会程序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声誉,不得降低要求。

(2)发扬民主,在学术观点上可以各抒己见。答辩会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旁听。

(3)学位论文答辩应当逐一进行,最后作出决议。

2、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

(2)申请人介绍个人相关情况。 包括答辩人执行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从事科学研究以及完成学位论文的情况,宣读导师的推荐意见。

(3)申请人简要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应当着重阐述自己的见解和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4)答辩会委员提问,申请人现场作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为5-10分钟。

(5)申请人和旁听人员退席。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评议、投票。答辩委员会委员交流对论文答辩的意见,讨论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作出书面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答辩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7)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当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8)答辩委员会复会,主席宣读决议书及表决结果。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10)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组织申请人逐一与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合影。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