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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10-13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点和范围。

1. 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截止2026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已退休但名下还有未毕业学生的导师、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

2. 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5-2026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6学年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3. 本次采集博士导师科研成果范围:2025年1月至12月期间取得的相关成果,包含项目、论文、获奖和专利授权,要求应填尽填。

二、采集内容和要求。

采集报表共6个,分别为1001_博士导师信息、1002_博士生信息、1004_科研项目情况、1005_科研论文情况、1006_科研获奖情况、1007_专利授权情况。

其中,报表“1001_博士导师信息”模板内已包含上一年度上报的博士导师信息。请2025年9月及以前聘任的导师对模板内的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2025年9月以后新聘任博士生导师需要对照《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自行填写,必填字段务必填写规范,不得漏项。

报表“1002_博士生信息”由研究生处负责统计。

报表“1004至1007”为空表,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填表规范参照《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三、采集流程

1. 10月13日,采集报表模板和填表说明由研究生处点对点下发至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 10月19日前,博士导师完成填报并提交至学院。

3. 10月20日,学院将汇总后的采集报表电子版打包报送至研究生处,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

4. 10月21日前,研究生处进行系统校验,并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反馈校验结果,由教学秘书通知相关导师对校验不通过的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5. 10月23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四、安全管理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此次上报数据应与当年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将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学院博士生导师信息,指派专人负责,过程中应对数据信息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准确,按时完成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361968


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