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附件1、2)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选及2025届研究生学术成果补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参评人员范围
2026年拟申请毕业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二)申报成果要求
申请人应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同时需提交所有符合条件成果材料(附件2)用于综合评审:
五类及以上科研获奖成果或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奖;
五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或报告成果;
四类及以上知识产权成果;
五类及以上创作设计成果;
五类及以上科创类竞赛获奖成果;
分类依据见《山东建筑大学科研分类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5〕15号,附件3)及《山东建筑大学教学业绩分类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5〕16号,附件4)。
(三) 工作要求
1. 加强评审工作领导。奖学金评选是我校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当按照要求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术创新奖学金的评选、初审、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
2. 严格评审条件。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附件2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选细则,遵守评审程序,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力度,确保填报完整、规范。
3. 严格公示制度。各学院要对学术创新奖学金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对于公示期内师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及时回复,杜绝不良舆情的发生。研究生处将通过监督电话(86367035)、邮箱(24332@sdjzu.edu.cn)接受全校师生的咨询和举报,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存在违背国家政策、违反组织纪律、缺失工作环节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在全校通报,并取消学院相应比例的奖学金名额。
(四) 有关说明
本次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工作依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采用线上成果采集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登陆系统,依次进入“特色模块管理”-“学生成果管理”-“成果申请”中,填报符合申报范围和奖励标准的成果进行提交审核。
2.学院审核:由研究生所属学院相关负责人登录系统,依次进入“特色模块管理”-“学生成果管理”中,对申请奖励成果的申报资格、填报信息以及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3.成果打印: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本人登陆系统,依次进入“特色模块管理”-“学生成果管理”-“学生成果下载”-“学术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打印(山建)”,导出《山东建筑大学申报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学术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4.学院评选及公示: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评选,并对学术创新成果奖学金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及公示:学院公示无误后,最晚于2026年6月18日10:00将《XX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BG417,任老师),电子版发送至24332@sdjzu.edu.cn,逾期不予处理!!!学校对拟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6.奖学金及证书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5届研究生学术成果补奖励
2025年申请过学术成果奖励,且今年又获得符合更高级别奖励条件的成果申请补奖励,申请补奖励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模版见附件6),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需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加盖学位评定分委会公章)后,最迟于6月10日10:00前,纸质材料报研究生处培养科(BG311,强老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40302@sdjzu.edu.cn邮箱。研究生处审核后进行补奖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乐梅,86367035 强玉姝,86367913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山建大校办字〔2023〕28号)
2:《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6〕6号)
3:《山东建筑大学科研分类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5〕15号)
4:《山东建筑大学教学业绩分类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5〕16号)
5:XX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6:研究生补发学术成果奖励金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