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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0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发〔202528号)要求所有毕业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的学位论文应进行存档。现对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位论文存档要求

   存档的学位论文应为导师和学生签字的学位论文终稿。论文存档格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电子版包括PDF版的完整终稿、Word版的完整终稿和TXT格式的论文摘要。纸质版为装订成册的完整终稿。

二、学位论文存档流程

1、学生提交

129日前,完成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登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10.225.1.132:8080/login.html),进入【论文撰写】菜单,点击新撰写,选择“结束版”,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论文终稿PDFWORD论文摘要TXT,检查无误点击提交。

2、导师及院系审核

1211日前,导师对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在系统内完成审核,重点审核系统内下载的电子文档是否能正常打开、文档是否显示完整、文档内《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是否有手写/电子签名等。对于符合存档规定的论文应选择“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存档规定的论文应退回并督促学生重新修改后提交。

1215日前,学院应对所有电子版论文逐一下载、审核并存档,审核完毕的论文应选择“院系审核通过”。

同一时间,学生将经导师审核后的纸质版论文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后,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校学位办(BG417办公室)。其中,提交至校学位办的硕士论文一式1份,博士论文一式2份。

三、学位论文存档用途

自本学期起,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需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统一交存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存档,存档论文将由上级部门进行抽检。上级部门将会对报送材料与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对缺报、少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存档论文的规范性将直接影响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专门负责人员做好审核与交存工作,确保材料规范、全部上交。

四、其他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存档的学生不得办理“离校手续单”并领取学位证书,待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202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