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下载专栏 -> 正文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申请流程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17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流程,更好地保障研究生学习权益,现将相关事宜做出说明。因导师退休、调离、研究方向调整等情况导致研究生需要变更指导教师的,可由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请,并通过智慧建大系统办理变更手续除导师离世、调离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研究生变更指导教师申请受理阶段为入学第二学期至毕业前的倒数第二个学期,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进行指导教师变更。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打开手机端“智慧建大”

1. 首先点击下方“办事大厅”栏目,再点击“研究生变更导师申请”

2. 依次填写“学生姓名”“申请时间”“联系方式”……等必填项,如有说明的相关附件可上传,如没有可不上传,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3. 检查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确定”


4. 搜索原导师,点击原导师后,点“确定”。(注意,不要全选研究生导师)


5. 智慧建大审批流程

智慧建大审批通过后,研究生应及时告知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研究生教学秘书核实情况后,联系研究生处相关工作人员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导师信息更换整个流程需确保信息准确,手续完备。

如指导教师为校外兼职导师且无智慧建大账号的,研究生可通过线下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表见附件《研究生申请变更指导教师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