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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0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6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质量,请各学院和学位申请人做好如下工作。

一、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查

(一)3月27日前,完成预答辩。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发〔2025〕28号)文件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以下统称“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至学院。其中,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者,其实践成果报告应参照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和格式进行撰写,其成果的审核标准和流程与学位论文一致。学院应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对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者的实践经历、学术成果和实践报告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创新性,符合学术道德规范。预答辩通过者可向学院提出正式答辩申请。

(二)4月1日前,申请答辩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及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对申请答辩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学籍信息、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发表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是否通过论文中期检查等。修满学分,完成必修环节者,方可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以实践成果申请答辩的,其实践经历和学术成果内容必须与实践成果报告中的内容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三)4月3日前各学院汇总2026年春季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附件3)并报送研究生处,备注是否属于提前或二次答辩。如有申请延期答辩的,需将《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处。

二、学位论文检测审核、评阅、答辩与学位申请

各学院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25〕27号),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阅、答辩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

学位论文检测

1.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需进行三次复制比检测。论文送审前,由学院对论文进行预检(第一次),预检采用知网和万方查重平台同步检测,检测结果均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检测合格的论文进入校检(第二次),校检合格后进入送审环节。论文送审合格后,由学院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进行复检(第三次)。

研究生处和学院只在规定时间节点安排统一检测,不接受个人申请。研究生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核,由导师发送给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检测的论文应为两种命名方式的PDF版本,命名方式分别为: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pdf学号@作者@论文题目.pdf。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将与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和年度招生资格挂钩。

检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9日前,学院完成预检,将检测结果上报至研究生处,并反馈至导师和研究生本人。

4月16日前,学院将学生根据预检结果修改完善的论文(电子版)统一验收并提交给研究生处。

4月21日前,研究生处进行校检,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判断和处理。检测合格的论文进入送审环节。

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处理办法 自然科学学科 人文社会学科
合格,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下同)≤20% 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下同)≤30%
修改后复检,学位申请人须根据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进行修改,经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20%<总文字复制比≤30% 30%<总文字复制比≤35%
不合格,直接做出“延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的处理决定,并由学院实施导师质量约谈。 30%<总文字复制比≤50% 35%<总文字复制比≤50%
不合格,直接做出“延期一年,重新申请答辩”的处理决定,由研究生处实施导师质量约谈,并作出导师暂停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处理。 总文字复制比>50% 总文字复制比>50%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学院完成复检,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研究生处。

2.AIGC查重检测

49日前,学院提交“申请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AIGC检测抽检名单”,抽检比例各学院申请答辩总人数的20%,抽检名单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413-14,学生登陆系统账号完成检测。

研究生处将统一公布AIGC检测结果报告至学生所在学院。被预警的学生针对检测结果修改论文,并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核。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形式规范检测

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采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2026年最新版本,相关文件可查询研究生处网站,学硕和专硕论文格式已区分。

4月22-24日,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登录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系统上传论文(网址:https://sdjzu.lun51.com/yjs)。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论文评阅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

本次申请学位的论文和实践成果全部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送审,一律通过网评方式进行校外盲审。4月27-28,学生登录论文评审系统上传论文待学校统一送审。预计5月25完成第一轮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并对评分较低论文开展学校抽检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学位答辩

6月12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答辩工作,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批学位授予建议人员名单。

6月16各学院向研究生处报送“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答辩汇总表”(附件5)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汇总表”(附件6)。

博士、硕士学位审议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山东建筑大学授予学位审批表》(附件7)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各学院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关于学位论文材料印刷、装订及毕业档案整理

毕业档案归档应在6月下旬完成。凡未能按期报送材料、其学位申请未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需申请人、导师、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单位负责人签名之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分别符合《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2026年最新版本)的要求,用计算机打印、装订成册。

用于学校存档的论文应是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评阅人、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论文,学校所需存档论文份数博士3份、硕士2份;请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由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签字,其他人员一律不能代签。

所有学位申请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先登陆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最终通过学位答辩的论文电子文档,保证电子版文与纸质版文档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后续将通过研究生处官网(https://www.sdjzu.edu.cn/yjsc/)和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发布,敬请关注。

联系人:孙连方 牟晓阳      联系电话:0531-86361968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1.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预答辩申请表

2.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申请表

3.2026年春季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

4.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表

5.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答辩汇总表

6.2026年春季学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研究生学位数量汇总表

7.山东建筑大学授予学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