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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5

各学院:

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全面了解本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管理状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本学期学校将在第12周至第13周(5月22日-6月2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本学期研究生教育各环节,及因疫情原因延误的222301学期部分环节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

一、时间:5月22-26日(第12周)

二、自查内容

(一)对本学期研究生教育各关节进行自查。

1.根据《2022-2023学年研究生管理系统各环节完成情况统计》(附件1)完善管理系统相关内容;

2.2022-2023-2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安排及执行情况,包括:①课程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开课;②教学任务执行是否与系统维护一致;③调、停(代)课情况及审批材料学院存档情况等;

3.2022-2023-2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情况(各学院自行进入系统,打印学校审核上传的审查表,存档、备查。);

4.2022-2023-01学期课程考核及试卷、成绩单归档情况等;

5.2023年春季学期申请答辩研究生必修环节考核完成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文献阅读、教学科研实践、学术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专业实践、学术报告。

(二)对222301学期部分环节进行梳理自查。

1.2022-2023-1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情况(各学院自行进入系统,打印学校审核上传的审查表,存档、备查。);

2.2021-2022-2学期课程考核及试卷、成绩单归档情况;

3.202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4.2020级硕士研究生、2019级博士研究生(如有)中期筛选与考核报告材料归档情况;

5.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及博士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工程实践”等环节的布置、考核及材料归档情况;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5月29-6月2日(第13周)

二、检查方式及目的

1、确定检查时间。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分组交叉对学院提供的自查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分组情况详见《222302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分组安排》(附件3)。请各学院提前与相应的督导员取得联系确定现场检查及座谈会时间、地点。

2、校级督导组现场检查。督导组按照约定时间对学院研究生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院应向督导员提供本学院《222301、222302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自查报告》(附件2),并积极配合学校检查组工作。现场检查环节建议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参与检查工作,欢迎导师和任课教师代表参加。检查内容请参考“三、重点检查工作”部分。

3.学院座谈会。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召开学院座谈会,如需召开,请提前与检查组商定座谈会安排及工作程序,座谈会参加人员建议由校级督导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任课教师代表组成。座谈会应在现场检查环节之后进行,座谈会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听取学院本次期中教学自查情况汇报、校级督导组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就研究生培养过程与管理状态征求意见等。会后建议各学院形成会议纪要。研究生处将根据工作安排选取部分学院参加座谈。

三、重点检查内容

校级督导员应结合各学院自查报告,重点对以下工作进行抽查:

1.2022-2023-2学期课程教学任务执行情况;(包括:校、院两级督导听课记录;调、停(代)课申请;以及执行过程的相关其他材料等。);

2.2021-2022-2、2022-2023-1学期课程考核情况,包括试卷批阅质量、成绩正态分布情况、试卷及成绩单归档情况等;(请督导老师提前按学院筛选并自行打印备查课程,详见附件4-2,并于检查后按要求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确认。)

3.2022-2023-1、2022-2023-2学期教材选用审查材料归档情况;

4.2022级研究生(含博士)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5.2020级硕士研究生、2019级博士研究生(如有)中期筛选与考核报告材料归档情况;

6.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考核报告、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7.2022年春季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必修环节考核完成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文献阅读、教学科研实践、学术报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专业实践、学术报告等。

四、材料提交

   校级督导员需提交的材料:

1.5月19日下午16:00前,请将本学期课程督导过程材料《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督导记录表》(模版见附件5-1),确认各项内容填写完备,签字齐全后上传至研究所管理系统(上传流程:进入系统——右上角切换为“校级督导员”角色——点击“教学管理”——点击督导课程“授课教师”姓名——上传听课记录表)。我处统一下载整理后反馈至相关学院,作为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资料,备查;

2.6月15日下午16:00前,将信息填写完备,签字齐全的《2223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各环节抽查表》(附件4-1)、《212202、22230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课程考核抽查表》(附件4-2)、《XX学院222302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员检查报告》(模版见附件5-2),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GB208室,强老师);

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5月25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将各项信息填写完备的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40302@sdjzu.edu.cn邮箱,附件1还需将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BG208室,强老师)。

1.《2022-2023-1、2022-2023-2学期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自查报告》(附件2);

说明:2022-2023-1学期已经提交过自查报告的学院,本次可只提交2022-2023-2学期报告,但学校检查阶段应为校级督导提供两学期自查报告;

2.《2022-2023-2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分组安排》(附件3);

第三阶段:总结反馈

本学期放假前,研究生处将各督导组检查情况书面反馈至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总结改进,力争使研究生教育各环节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培养工作联系人:刘岩、强玉姝    联系电话:86367035;


附件:1.2022-2023学年研究生管理系统各环节完成情况统计;

2.2022-2023学年研究生教育期中教学自查报告;

3.2022-2023-2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分组安排;

4-1.2022-2023学年各环节抽查表;

4-2.2022-2023学年课程考核抽查表;

5-1.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督导记录表(模版);

5-2.学院2022-2023-2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员检查报告(模版);


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