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郝丽燕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法典视角下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通过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验收,顺利结项。该项目于2021年9月立项,郝丽燕带领团队成员经过近3年的深入研究,取得了预期研究成果。


郝丽燕是我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课题研究期间,其围绕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公开发表了5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CSSCI期刊、1篇CSSCI扩展期刊),并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中期研究成果丰硕。结项成果为专著书稿。
课题在传统制度基础上,研究了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的理论基础、要件构建、实践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完善措施等。提出了创新性的学术观点:《民法典》中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不能用传统的“二元制”解除制度解释,应当用“多元制”替代“二元制”;阐释了各个具体的解除制度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分析了限制继续性合同解除权的原因,对民法典和部门法中的解除权限制进行梳理;提出应当借鉴比较法对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中的特定当事人的解除权予以限制,借此既可以解决实践中的“合同僵局”问题。研究成果在理论上完善了我国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继续性合同领域补白性研究。课题的应用价值在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体规范的适用提供依据,为解决实践中继续性合同解除的困境提供思路。
▐ 编辑:王慧
▐ 编审:欧智芮
▐ 审核:刘艳飞
▐ 终审:王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