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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参加第七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作者:王翠敏   时间:2025-06-15   来源:法学院    阅读:

2025年6月7日,第七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和内蒙古财经大学共同主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和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论坛以“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下《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实施问题”为主题,旨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的有效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方案,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来自中国科学院、重庆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辽宁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等84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教师、学生和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者共18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我校社科处处长王淑华、法学院教授刘国涛,副教授王翠敏参加了本次论坛。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刘国涛教授作了题为《论ESG与环境保护法的协同——兼谈对<矿产资源法(修订)>实施的影响》的发言。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王翠敏副教授作了题为《矿区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主体体系优化与完善》的发言。通过对我国矿区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主体立法和司法适用现状分析,提出以系统性思维明确矿区生态修复各责任主体的关系,构建多层次、全流程、动态协调的责任分配与落实机制。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其法治建设关乎国家安全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全局。本届论坛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下《矿产资源法(修订)》的实施问题,紧扣时代脉搏,是深入探讨新矿法实施路径、破解改革难题的重大盛会,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健全自然资源法治必将产生深远而富有价值的理论与实践影响。

▐ 编辑:王佳悦

▐ 编审:王   慧

▐ 审核:刘艳飞

▐ 终审:朱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