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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

作者:   时间:2023-11-29   来源:法学院    阅读:

各位导师、2021级全体研究生:

为保证专业实践工作过程规范,考核严谨,根据《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0〕11号,附件1)规定,按照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必修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组安排

分组情况

专业实践考核报告会时间

地点

导师组成员

参加学生名单

第一组

2023年11月30日 下午14:30-17:00

WW412

王淑华(组长)吴安新、郝丽燕、马凤玲、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王新月 谢新友 刘倩 王闯 梁明秀 崔佩然 管靖宇 姚欣怡 宋温馨 冯禹璠 尹天瑜 于荣泽 (12人)

第二组

2023年11月30日 下午14:30-17:00

WW414

李祥金(组长)吴小帅、吕雪梅、杨蕾、郭宁、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路晓风 苏少琪 董佳星 李兴宇 张荣钊 刘雪茹 毛云镜 徐政宇 张嘉胜 杨晓晞 余鑫(11人)

第三组

2023年11月30日 下午14:30-17:00

WW415

王翠敏(组长) 郭晓桢、刘国涛、董蕾红、马聪、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刘瑞雪 邵琬婷 杨柳 尚丹 侯琳峰 梁景孝 刘栋 李莹 连璧君 江政秀 杨旭 (11人)  

注:汇报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核流程

1、汇报人向考核组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

2、汇报人以专题汇报的形式在报告会上公开汇报专业实践工作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 10-15 分钟之内;

3、导师组成员可根据汇报情况向学生提问,汇报人应随时予以解答。

4、导师组结合汇报人提交的考察报告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并于考核组名单处签字。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分分为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各占百分之五十。

2、校内评委根据实践报告和现场汇报打分,取导师组成员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校外评分由校外合作导师根据实践期间表现给出分数。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总计最终得分。其中优秀:≥85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

3、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经校外导师反馈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1)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

(2)专业实践不认真,未完成专业实践计划;

(3)违反学校、实践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4、现场汇报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要求

分值

得分

1

专业实践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

20分


2

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结合程度

20分


3

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

20分


4

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

20分


5

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20分


总计得分


四、汇报后安排

1、汇报会一周内后,学院将现场打分情况及校外导师打分情况反馈于研究生;

2、学生、导师按照要求完成系统专业实践提交、审核及成绩提交工作。(学生提交“专业实践考核申请”(附件应上传各级审核意见完备的实践考核报告pdf扫描件)-导师审核(先录入成绩,再点击审核)-院系审核;)

3、汇报后一周内学生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交《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报告》;

欢迎任课教师、2022级研究生、2023级研究生参加。

法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 编辑:王昱婷

▐ 编审:张一凡

▐ 审核:刘艳飞

▐ 终审:罗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