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2021级全体研究生:
为保证专业实践工作过程规范,考核严谨,根据《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0〕11号,附件1)规定,按照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必修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组安排
 
  
   分组情况  | 
   专业实践考核报告会时间  | 
   地点  | 
   导师组成员  | 
   参加学生名单  | 
  
  
   第一组  | 
   2023年11月30日 下午14:30-17:00  | 
   WW412  | 
   王淑华(组长)吴安新、郝丽燕、马凤玲、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 
   王新月 谢新友 刘倩 王闯 梁明秀 崔佩然 管靖宇 姚欣怡 宋温馨 冯禹璠 尹天瑜 于荣泽 (12人)  | 
  
  
   第二组  | 
   2023年11月30日 下午14:30-17:00  | 
   WW414  | 
   李祥金(组长)吴小帅、吕雪梅、杨蕾、郭宁、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 
   路晓风 苏少琪 董佳星 李兴宇 张荣钊 刘雪茹 毛云镜 徐政宇 张嘉胜 杨晓晞 余鑫(11人)  | 
  
  
   第三组  | 
   2023年11月30日 下午14:30-17:00  | 
   WW415  | 
   王翠敏(组长) 郭晓桢、刘国涛、董蕾红、马聪、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 
   刘瑞雪 邵琬婷 杨柳 尚丹 侯琳峰 梁景孝 刘栋 李莹 连璧君 江政秀 杨旭 (11人)    | 
  
 
注:汇报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核流程
1、汇报人向考核组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
2、汇报人以专题汇报的形式在报告会上公开汇报专业实践工作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 10-15 分钟之内;
3、导师组成员可根据汇报情况向学生提问,汇报人应随时予以解答。
4、导师组结合汇报人提交的考察报告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并于考核组名单处签字。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分分为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各占百分之五十。
2、校内评委根据实践报告和现场汇报打分,取导师组成员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校外评分由校外合作导师根据实践期间表现给出分数。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总计最终得分。其中优秀:≥85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
3、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经校外导师反馈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1)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 
(2)专业实践不认真,未完成专业实践计划; 
(3)违反学校、实践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4、现场汇报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要求  | 
   分值  | 
   得分  | 
  
  
   1  | 
   专业实践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  | 
   20分  | 
   
  | 
  
  
   2  | 
   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结合程度  | 
   20分  | 
   
  | 
  
  
   3  | 
   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  | 
   20分  | 
   
  | 
  
  
   4  | 
   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  | 
   20分  | 
   
  | 
  
  
   5  | 
   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 
   20分  | 
   
  | 
  
  
   总计得分  | 
   
  | 
  
 
四、汇报后安排
1、汇报会一周内后,学院将现场打分情况及校外导师打分情况反馈于研究生;
2、学生、导师按照要求完成系统专业实践提交、审核及成绩提交工作。(学生提交“专业实践考核申请”(附件应上传各级审核意见完备的实践考核报告pdf扫描件)-导师审核(先录入成绩,再点击审核)-院系审核;)
3、汇报后一周内学生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交《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报告》;
欢迎任课教师、2022级研究生、2023级研究生参加。
法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 编辑:王昱婷
▐ 编审:张一凡
▐ 审核:刘艳飞
▐ 终审:罗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