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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4-04   来源:法学院    阅读: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1.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在4月8日-9日进行,详见调剂复试QQ群内通知。

2. 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

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要求:一台能上网的电脑(需安装摄像头和话筒),一个手机,下载安装腾讯会议,提前使用两个手机号分别在电脑端、手机端注册腾讯会议账号,确保网络流畅。环境要求: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无其他人同时在现场。

桌面要求:桌面可以准备一张无字A4纸和笔用于记录(复试时须在摄像头前进行展示),禁止摆放其余物品。

二、调剂计划及复试资格要求

类型

招生专业(方向)

拟调剂计划数

复试资格要求

调剂复试人数

复试比例

全日制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非法学)

13

国家复试A线

39

1:3

全日制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法学)

24

国家复试A线

72

1:3

三、调剂生遴选原则

1. 对申请同一招生类型,且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2.初试成绩相同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调剂:

①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② 公开发表过论文;

③ 获得国家奖学金;

④ 在省级(包含省级)以上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调剂系统开通后,若排序在先的考生放弃进入复试,则依次递补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不及时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流程

提交材料和缴费详见《山东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

复试演练及考试流程详见《山东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名称:法律硕士(法学)

外语能力测试考查方式:导师互动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系统随机抽2道题进行口头回答

综合素质考核:随机抽题进行面试问答

2、专业名称:法律硕士(非法学)

外语能力测试考查方式:导师互动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系统随机抽2道题进行口头回答

综合素质考核:随机抽题进行面试问答

六、拟录取总成绩

复试内容

分值

考核时间

外语能力测试

50分

5-10分钟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100分

10-1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

150分

15-20分钟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分数+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分数+综合素质考核分数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3×40%

1.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科目,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

七、拟录取办法

1. 拟录取程序

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分别按照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 拟录取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3天内,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八、其他

1、请考生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www.sdjzu.edu.cn/yjsc/)、山建大研究生招生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复试通知。

2、体检,将于考生入学后进行。

九、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学院联系人: 申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61166

调剂复试QQ群:法律硕士(法学)766236083  法律硕士(非法学)630239706

入群申请理由,请写明:

法硕(法学)+姓名(必须真实姓名)+初试分数

法硕(非法学)+姓名(必须真实姓名)+初试分数


附:法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赋分的规定

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50,其中20分用于学术特长评价赋分,加满为止。

一、赋分事项( 需上传原件)

1、首位发表论文,核心刊物加5分,一般刊物加2分;第二及其他序位作者加分减半。

2、省级荣誉加6分,市级荣誉加3分(含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3、通过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加7分;

4、国家奖学金加6分。

5.省级(包含省级)以上大赛获奖:

①一等奖1-2位次者加6分,其他位次减半;

②二等奖1-2位次者加5分,其他位次减半;

③三等奖1-2位次者加4分,其他位次减半。

二、赋分原则

1、同级事项可重复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2、必须按时提交相应的赋分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加分资料等应及时上传到复试平台

考生应将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于复试开始前提前上传。

如考生符合加分条件,应将刊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照要求于复试开始前发送至邮箱13916@sdjzu.edu.cn。因逾期发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加分的,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归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 编辑:欧智芮

▐ 编审:刘博涵

▐ 审核:刘艳飞

▐ 终审:王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