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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桓台县司法局举办“校地”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作者:王翠敏   时间:2019-07-11   来源:法学院    阅读:

近日,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与桓台县司法局“校地”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淑华、副院长左敏等学校代表,桓台县司法局局长庞月明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桓台县建管局局长张江云及部分建筑企业代表,共同参加、见证了本次活动。

为实现教学科研与司法行政实践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合作双方就在乡村振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大背景下,如何推动桓台县法制建设、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前期研讨,就校地合作框架达成了战略共识。签约仪式上,桓台县司法局的相关同志介绍了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桓台县建管局及建筑企业代表介绍了桓台县作为建筑之乡的基本情况及当地建筑企业发展中迫切需要法律保障的几个方面。庞月明局长表示,教学实践基地作为一种法治基地载体的延伸,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们的合作必将会在广度上再拓展、深度上再挖掘、力度上再强化,双方必将在互促共赢上迈上新台阶。

王淑华院长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上精准定位,实行“入主流、倡交叉、重应用、创特色”的办学思路,法学开展“错位培养”,致力于建设法学领域复合型、交叉型人才的培养,聚焦于城乡建设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社会工作注重“双轮驱动、三元助力”,聚焦于建筑领域社会服务与管理人才的培养,在住房保障、社区矫正和社会服务评估等领域进行理论和实务研究。桓台作为建筑之乡非常适宜我院师生“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能够有效推动学科特色发展。希望教学实践基地在校地战略合作的框架下,真正把法学、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学术资源融入到桓台县的法治建设,乃至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

揭牌仪式结束后,庞月明局长陪同我校代表到智慧桓台城市展厅、桓台县社区矫正中心、田庄司法所等进行了实地参考考察,双方将在桓台建筑企业培训、社区矫正指导、学生实践实习等方面开展扎实有效的合作,加速高校科研优势和桓台县司法行政实践资源的共建共享步伐。

审稿人:王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