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产教融合、校媒协同,搭建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衔接的桥梁,2026年2月3日14时,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与《法治时代》山东运营中心、国曜琴岛(济宁)律师事务所签约仪式在外文楼312会议室顺利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广晖、院长朱宝丽、党委副书记于志云、副院长王翠敏、学术副院长申荣荣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国曜琴岛(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湘萍、咨询顾问张文科、副主任邹宏志,《法治时代》山东运营中心主任刘光涛、编辑宋书正出席本次仪式,共同见证三方携手开启合作新篇章。

仪式伊始,朱宝丽代表法学院致辞,对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院发展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两家单位致以诚挚感谢。朱宝丽表示,此次与专业法治媒体、优质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是学院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拓宽人才培养路径的重要举措,三方将依托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携手共进,为法学专业学生搭建更广阔的实践平台,助力学生锤炼实务能力、提升综合素养,培养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致辞结束后,签约授牌环节有序开展。朱宝丽代表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分别与国曜琴岛(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湘萍、《法治时代》山东运营中心主任刘光涛签订合作协议,并完成授牌仪式。两份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三方正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后续深化实践教学、学术交流、法治宣传等多领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签约授牌后,王湘萍代表国曜琴岛(济宁)律师事务所发言,强调了实践教学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表达了与学院共建实训基地、吸纳优秀法学学子参与实务工作、深化产学研融合的积极意愿。她表示,律所将充分发挥实务资源优势,为学院学生提供真实的法律实务场景和专业指导,助力高校破解实践教学难题,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精准对接,共同为法治建设输送优质人才。随后,刘光涛代表《法治时代》山东运营中心发言,介绍了《法治时代》期刊的办刊定位、行业影响力及近年来在法治宣传、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出将以媒体资源为纽带,搭建法治宣传与学术传播平台,为学院师生提供专业的实践指导和交流机会,助力学院提升学术影响力和法治传播能力。
在与会嘉宾交流环节,三方围绕基地共建、实践教学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安排、学术成果转化、法治宣传合作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讨,进一步细化了合作内容、明确了合作方向,达成了多项共识。各方一致认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聚焦法治人才培养核心目标,创新合作模式、完善合作机制,推动合作落地见效,实现三方共赢。
交流结束后,杨广晖作总结讲话。他对此次签约仪式的圆满举行表示祝贺,对三方未来的合作寄予厚望。他强调,法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此次三方合作是践行新时代法学教育发展要求的具体行动,更是整合社会资源、赋能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探索。希望三方深化合作内涵,切实把合作优势转化为育人实效,打造校所媒协同育人标杆。仪式最后,全体参会人员合影留念,定格下三方携手合作的重要时刻。
此次签约仪式的圆满举行,是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拓展育人路径的重要成果。下一步,学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加强与实务界、传媒界的协同联动,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新时代法治建设事业注入更强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