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法学院在厚德学堂举办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体系性考虑与法律责任重点问题》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特邀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陈海嵩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学院青年教师、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

讲座伊始,陈教授回顾了2023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背景,指出该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典”命名的国家立法,承载着“科学立法、统一治理”的使命。他系统梳理了“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五编的体系逻辑,强调法律责任编是“法典的牙齿”,重点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政府监管问责、企业合规从轻等制度创新,并结合2025年9月、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最新动态,指出了法典实施后可能面临的司法、执法、企业合规等方面的新挑战。陈教授特别指出,“双碳”目标下的碳排放权交易纠纷、跨区域生态补偿、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等是当今的前沿议题,鼓励师生以法典编纂为契机,锤炼“懂技术、精法律、善治理”的复合型能力。

在互动环节,陈教授围绕热点问题与师生展开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讲座进一步拓宽了环境法研究视域,深化了对“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内涵的理解,为后续专业学习和科研训练提供了宝贵指引。
陈海嵩,男,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湖北省首批法学法律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生态文明制度,是全国环境资源法领域的知名学者。兼任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家、全国检察教育培训专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2023年至今,全程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相关工作。在《法学研究》等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SSCI论文4篇。出版《中国环境法治转型的规范阐释》等专著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4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研究成果获得3项省部级奖励。多篇研究报告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
▐ 编辑:邱舒彤
▐ 编审:王 慧
▐ 审核:常淋林
▐ 终审:朱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