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山东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建大校发〔2022〕23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小组构成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及管理人员组成,严格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选拔,同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学科研办主任、团委书记以及专业老师代表等,审核鉴定推免生的申报材料。
二、推免名额的分配
学校下达当年的推免名额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院专业构成、应届本科毕业生数量比例,并综合考虑学科建设、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等情况,安排推免名额的使用,报学校备案并向学院学生公布。
三、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同时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山东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办法
推免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加权平均学分绩、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组成。
推荐总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90%+特殊学术专长×5%+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5%。
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计分办法见附件。
(二)推荐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选拔基本条件,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报名申请,提交《山东建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特殊学术专长成果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专长,在学院网站公示。
3.专家审核小组学院按照综合成绩对推免生进行排名,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推荐总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90%+特殊学术专长×5%+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5%。
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评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具体包含内容见附件:《法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和发展性素质计分办法》
4、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最终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其申请材料(特殊学术专长成果单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 编辑:曲博鑫
▐ 编审:王 慧
▐ 审核:常淋林
▐ 终审:朱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