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专家常纪文教授受我校法学院邀请,于厚德学堂为法学院全体师生作专题学术报告。
报告由法学院副院长朱宝丽主持。常纪文教授此次的专题报告为“生态文明与督查体制改革”,专题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就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与督查的理论基础、体制改革、典型案例作了详细的介绍。然后对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追责措施,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实效以及所处的阶段进行了简要的陈述。最后,面临诸多的现实问题,常教授提出了健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的相关建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党政同责的具体适用办法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追究的领域和条件。在报告的提问环节时,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询问了常纪文教授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和督察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常教授一一给同学们解惑。报告最终由法学院副院长朱宝丽作总结发言。
此次的学术报告会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认识了生态环境保护中督查机制的重要性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终身追责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打开了同学们思考问题的新视野,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对学术研究的好奇心,为日后开展专题研究创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
常纪文,新中国首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后,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曾赴德国马普研究所、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一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泰国最高行政法院等机构访问、交流。曾参与2014年G77+中国气候变化会议、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智库会议和2019年“一带一路”巴黎论坛。曾参与《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立法工作,参与圆明园水质改善工程、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处理、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追责的专家咨询活动。参与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安全生产体制改革的研究、论证、解读与第三方评估工作。多次参加中办和国办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首创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理论及与之相关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建议为中央采纳。先后参与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前期研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规划、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研究或评审工作。其中,是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送审稿评审组组长。先后出版《生态文明的前沿政策和法律问题》等著作7部,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美国国际法期刊》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环境政策和法律论文390余篇。2010年9月当选为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审稿人:王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