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安排
各位导师、2019级全体研究生:
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第一批按照学校文件实施专业实践工作的学生,为保证专业实践工作过程规范,考核严谨,根据《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0〕11号,附件1)规定,按照2020年9月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必修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组安排
分组情况 |
专业实践考核报告会时间 |
地点 |
导师组成员 |
参加学生名单 |
第一组 |
2021年12月2日 下午14:00-17:00 |
WW412 |
朱宝丽(组长)吴小帅 王翠敏 王燕(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
孙纯富 宋美佳 王晓静 刘丹阳 尚琛琛 徐志香 徐承栋张涵 |
第二组 |
2021年12月2日 下午14:00-17:00 |
WW414 |
王淑华(组长) 刘国涛 马凤玲 叶旭(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
艾敏 傅徐珍 韩书航 张晶 尚佳佳 王瑞 赵伊凡 刘琪 姜乔乔 |
第三组 |
2021年12月2日 下午14:00-17:00 |
WW415 |
隋卫东(组长) 董蕾红 高岩 赵开勇(校外合作导师代表) |
孙正坤 丁峰功 杨敬 刘安证 石万里 朱继鹏 张舒 聂旻 |
注:汇报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核流程
1、汇报人向考核组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
2、汇报人以专题汇报的形式在报告会上公开汇报专业实践工作情况,汇报时间控制在 10-15 分钟之内;
3、导师组成员可根据汇报情况向学生提问,汇报人应随时予以解答。
4、导师组结合汇报人提交的考察报告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并于考核组名单处签字;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分分为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各占百分之五十。
2、校内评委根据实践报告和现场汇报打分,取导师组成员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校外评分由校外合作导师根据实践期间表现给出分数。校内评分与校外评分总计最终得分。其中优秀:≥85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
3、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经校外导师反馈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1)违反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
(2)专业实践不认真,未完成专业实践计划;
(3)违反学校、实践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4、现场汇报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要求 |
分值 |
得分 |
1 |
专业实践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 |
20分 |
|
2 |
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结合程度 |
20分 |
|
3 |
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 |
20分 |
|
4 |
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 |
20分 |
|
5 |
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
20分 |
|
总计得分 |
|
四、汇报后安排
1、汇报会一周内后,学院将现场打分情况及校外导师打分情况反馈于研究生;
2、学生、导师按照要求完成系统专业实践提交、审核及成绩提交工作。(学生提交“专业实践考核申请”(附件应上传各级审核意见完备的实践考核报告pdf扫描件)-导师审核(先录入成绩,再点击审核)-院系审核;)
3、汇报后一周内学生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交《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报告》;
欢迎任课教师、2020级研究生、2021级研究生参加。
法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