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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合作协议

作者:王翠敏   时间:2020-07-15   来源:法学院    阅读:

7月10日,山东建筑大学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及授牌仪式在我校举行。校长靳奉祥接见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副院长顿文英,环境资源审判庭党支部书记苏兆胜、副庭长潘宜英一行。副校长吴彬,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在座谈中,靳奉祥首先介绍了我校的发展历程、法学院的基本概况,指出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双方各自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可以有效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互融发展。靳奉祥对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建筑大学的法学专业建设、发展给予的有力支持表示感谢,期待研究基地、实践基地落成后,双方合作平台更加坚实,早日取得丰硕成果。

在签约及授牌仪式上,张正智在致辞中指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完善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机制,出台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生态菏泽建设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全覆盖,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在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设立研究基地,就是要对这些实践经验、发展成果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理论探索。

吴彬在致辞中指出,校院共建是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方式,为我校提升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水平搭建了桥梁,为我校教学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智慧支撑和基础素材,为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提供了实践平台和有效载体,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涉及到课题合作、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和专家咨询四个方面,不仅拓宽了合作领域,更创新了合作方式,对于形成院校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院校共建对双方共同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提升作用。随后,吴彬与张正智代表双方签约,并共同为基地揭牌。

今后,我校将以本次院校共建活动为契机,借助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丰富的环境司法案例资源和实践经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合作。同时,我校也将开放专业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教学、科研等服务,充分发挥我校法律专业人才的理论优势,推动环境司法工作与法学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共同打造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高地。

审稿人:王淑华

编审人:牟永念

终审人:刘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