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

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正文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关于2022届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8   来源:法学院    阅读:

各位学位申请人:

经学院研究,定于6月2日上午8点在法学院举行2022届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会。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按时参加,欢迎学院其他师生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所需提交材料

  1. 正式答辩前三天提交内容、签字完备的《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学术报告记录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

  2. 本周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一份(以小组为单位提交教学办);

  3. 答辩现场提交装订好的学位论文纸质版

    二、答辩时间及分组安排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及答辩会程序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声誉,不得降低要求。

2)发扬民主,在学术观点上可以各抒己见。答辩会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旁听。

3)学位论文答辩应当逐一进行,最后作出决议。

2、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

2)申请人介绍个人相关情况。 包括答辩人执行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从事科学研究以及完成学位论文的情况宣读导师的推荐意见。

3)申请人简要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应当着重阐述自己的见解和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阐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4)答辩会委员提问,申请人现场作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为5-10分钟。

5)申请人和旁听人员退席。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评议、投票。答辩委员会委员交流对论文答辩的意见,讨论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作出书面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答辩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7)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当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并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8)答辩委员会复会,主席宣读决议书及表决结果。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10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组织申请人逐一与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合影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