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杰出工程技术人才,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自2016级起在本科生中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实施本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鲁建大校字〔2011〕35号),现就2023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以下简称“卓越班”)学生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班”专业及选拔人数
学 院 |
专 业 |
人 数 |
备 注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教育部) |
35 |
2012年批准 |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教育部) |
35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教育部) |
35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育部) |
35 |
建筑城规学院 |
城乡规划(教育厅) |
35 |
2013年批准 |
建筑学(教育厅) |
3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教育部) |
3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教育厅) |
35 |
二、培养模式与特色
1.土木工程、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基本学制4年,采用“3+1”模式,即在校学习3年,在企业学习实践和毕业设计累计1年,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培养。城乡规划、建筑学等专业基本学制5年,采用“4+1”模式,在校学习4年,在企业学习实践和毕业设计累计1年,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培养。
2. 坚持控制规模,适度流动的原则,在第二学年实行“自愿选择、适时分流、适量增补”的进入和转出机制。
3.学校对“卓越班”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
4.“卓越班”配备优秀任课教师和专职班主任。
三、报名条件
1.“卓越班”所属专业2023级本科生;
2.一年级(第一学期)文化课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不能有补考课程;
3.表现良好,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立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四、选拔程序
1. 报名:学生向本学院提交《山东建筑大学“卓越班”选拔申请表》;
2. 审查: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教务处审核后按选拔人数的1.5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 面试:由“卓越班”所在学院聘请专家组成“卓越班”考核小组对备选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4. 录取:根据高考成绩(20%)+一年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50%)+面试成绩(30%)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其他相关要求
学院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宣传、动员、报名和面试工作。教务处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和最终录取工作。“卓越班”培养方案应对学生公布,于选拔工作完成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六、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6月20日 |
下发“卓越班”学生选拔通知。 |
教务处、相关学院 |
|
6月21日~9月8日 |
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 |
相关学院 |
|
9月11日 |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后,组织面试,将报名学生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 |
相关学院(面试地点由学院通知) |
电子版发至:sdjzjxk@163.com |
9月22日~10月9日 |
教务处加权汇总平均学分绩和面试成绩,根据成绩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
教务处 |
|
10月9日 |
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 |
教务处 |
|
10月12日前 |
学院根据录取名单正式组建“卓越班”。 |
相关学院 |
|
注:“卓越班”培养方案请到相关学院查询。
七、联系方式
教务处:学籍科 李 伟 联系方式:86367727
教学科 梅雪 吴亚男 联系方式:86367226
土木工程学院:王继伟 电话:86367071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李俊颖 电话:86361856
机电工程学院:刘新莉 电话:86367271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梁丽华 电话:86367066
建筑城规学院:魏琰琰 电话:8636173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李玉娟 电话:8636767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汪美霞 电话:86361302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初审:魏琰琰 编审:任震 终审: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