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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邀请复旦大学张梓太教授做《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学术报告

作者:王翠敏 陈昊玮   时间:2024-06-02   来源:法学院    阅读:

5月31日下午,我院邀请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双碳”目标法治保障研究基地负责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张梓太教授做《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淑华教授主持,学院专任教师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参加。

张教授以我国即将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了传统法律文化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之间的关联性。讲座以“生态法治的本土性”问题为引导,通过国际国内生态法治的历史回顾,系统阐释了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特殊性;基于对我国当前生态法治的基本认识,深入分析了生态文明范式与传统自然文化、法律文化表达的契合性;对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如何汲取传统智慧,实现传统生态观的历史延续和发展,构建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进行了反思。

在讲座中,张教授言语幽默,视角独特,以其深厚的法学与传统文化功底为同学们研究生态法治打开了新的思路。张教授在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中指出法学的底色是哲学,传统西方哲学与伦理中的主客二分、人类中心主义是当下环境问题产生的哲学与伦理根源;不能迷信技术万能论,技术并非解决环境问题的最终途径,很多环境问题的产生恰恰是由于技术发展的不足和技术的滥用。对此,张教授提出可以从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智慧。张教授通过对儒、释、道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理念的剖析,强调中华传统文化中主张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应当是当下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主要遵循,也是对世界贡献的中国智慧。此外,张教授以秦《田律》和《汉律》等古籍为例,阐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生态观,并提出对生命模式与技术模式的思考,主张传统文化应当融入当代中国生态法治建设。

讲座结束之际,法学院两位硕士研究生就各自问题分别向张教授请教,张教授予以耐心解答,并对在座的学生寄予厚望。此次讲座内容丰富,为学院师生提供了一次学术盛宴。最后,王淑华院长向张梓太教授拨冗莅临讲座表示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 编辑:裴悦彤

▐ 编审:张鑫堯

▐ 审核:刘艳飞

▐ 终审:王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