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土木工程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15文章来源:教学办公室 浏览次数:

081400土木工程学科

081400 Civil Engineering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0年7月经土木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目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深入的了解;基本掌握从事本学科基础性科学研究工作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撰写科技论文,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学科方向

1.工程结构与防灾减灾

2.岩土工程

3.桥梁与隧道工程

4.土木工程材料

5.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文献阅读报告0.5学期,教学科研实践1学期,学位论文撰写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修业期限申请,相关规定参见《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建大校发[2018]45号)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参与本学科研究生培养。

3.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文献阅读报告环节为10周,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按照《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生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要求》进行,并由学科导师组负责考核;(2)教学科研实践环节为20周,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由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与考核,研究生应结合该环节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对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教学科研实践环节,其选题报告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进行。(3)选题报告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2月底前完成;(4)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5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并在毕业前提交相应的学习总结和心得,作为考核学习质量的重要依据,由导师负责考核。

5.研究生是否通过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学科导师组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学科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9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7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本学科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3.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081400土木工程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20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报告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见《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18〕21号)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新颖性,符合本学科发展趋势,范围适宜、目标明确。选题应力求解决本学科领域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科学或工程技术难点、热点问题,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能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选题要考虑指导教师的专长、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确定,并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

2.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5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外文文献均应占30%以上。

4.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符合本学科领域特定的学术与技术规范

5.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为应用性研究论文或基础性研究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学习形式、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2)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3)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4)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各1000字(词)。

(5)论文目录。

(6)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为2至4万字(由各学科自定)。

(7)参考文献。

(8)必要的附录。包含必要的问卷调查设计、原始(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9)致谢。

(1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6.学位论文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7.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达到不低于《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件要求。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评阅,通过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山建大校办字〔2015〕16号)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字〔2015〕58号)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十、毕业

1.学位获得者,准予毕业。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建议,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准予毕业。

十一、其他要求

1.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二、方案审批与实施

1.本方案由土木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本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自2020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3.本方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实施过程中,局部修订时,须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调整审批表》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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