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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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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职责1.负责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科技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3.负责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奖的申报组织与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知识产权及专利的管理工作。 5.负责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建设工作。 6.负责全校科技机构的规划、设置、审核及管理工作。 7.负责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8.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学、研结合工作。 9.负责全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0.负责科技业绩统计和奖励工作。 1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学会与协会管理工作。 12.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13.认真完成应该参与与协作的工作。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