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广大青少年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中挺膺担当,我校团委积极响应共青团山东省委等8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的山东省第一届“保护母亲河行动”典型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机构
山东省第一届“保护母亲河行动”典型选树宣传活动由共青团山东省委牵头,联合省人大城环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共同发起。由发起单位与生态环保领域专家学者、生态环保类青年社会组织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山东省委社会联络部,负责活动筹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选树类别
山东省第一届“保护母亲河行动”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共分为5个类别:
1.绿色卫士。面向模范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个人设立。
2.绿色团队。面向模范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团队、机构、组织等设立。
3.绿色项目。面向模范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项目设立。
4.绿色贡献单位。面向对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工作给予支持、作出贡献的新闻媒体和行业企业设立。
5.优秀组织单位。面向动员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设立。
以上每类选树数量均不超过20个。
三、选树条件
参加山东省第一届“保护母亲河行动”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和分类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积极奉献。
3.在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包括但不限于:
(1)在引导青少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向青少年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青少年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在带动青少年广泛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垃圾分类、资源节约、国土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江大河保护治理等生态文明实践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理论技术和应用产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过全国“母亲河奖”的个人、集体、组织、项目及其相关主体,不得参加山东省第一届“保护母亲河行动”典型选树宣传活动。
(二)分类标准
1.绿色卫士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参评当年正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且连续从事时间不少于2年;
(3)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业务能力过硬,工作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力积极,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2.绿色团队
(1)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团队、高校社团、社会组织等,其中社会组织必须在省内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团队主要负责人为45周岁以下,团队中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3)团队管理科学规范,运行稳定有序,社会口碑良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贡献突出。
3.绿色项目
(1)项目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的单位或者组织;
(2)项目主要负责人为45周岁以下,项目团队中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3)项目申报当年正在实施,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2年;
(4)项目具有显著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目标明确,模式专业新颖,机制保障完善,组织实施平稳,具有较大推广潜力,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绿色贡献单位
(1)在省内成立或者注册的行业企业、新闻媒体或者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模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所在领域有一定示范性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在推动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面贡献突出。大力支持、参与青少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面向青少年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绿色生活风尚。
5.优秀组织单位
(1)积极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负责人为45周岁以下,单位(部门)中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3)有效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社会影响力突出。
四、报送说明
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推荐候选人(团队、项目),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团委邮箱(sdjzutw@163.com)。
1.事迹材料:须采用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反映候选人(团队、项目)事迹。
2.照片:报送3-5张能反映事迹的活动照片(彩色,电子版,像素不低于1024×768,文件名为“学院+姓名”)。
联系人:杨亚希
电 话:86361791
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