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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 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3浏览:作者: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2021年寒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引领我校学子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了解世情国情、社情民情,我校团委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就组织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经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校级优秀服务队:面向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标准如下:

1、团队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团队活动计划、总结、调研报告、图片等资料要求详实;

2、团队配置合理,责任分工明确,注重团队合作,有凝聚力;

3、实践过程中注重校内外投稿宣传,社会、单位、媒体等给予了积极评价,体现了活动特色、实际效果和社会反响等;

4、积极建立与实践单位的合作意向;

5、实践成果突出,服务事迹在基层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和重要的影响,为实践地切实有效的解决了相关问题,实践总结报告具有较高实际意义;

6、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存在问题开展实践并有突出贡献的团队给予重要考量。

(二)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标准如下:

1、亲自参加并指导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

2、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校级优秀学生:面向参与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标准如下:

1、全程参加某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

2、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在返家乡助力当地脱贫攻坚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

(四)分散实践优秀作品:面向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分散实践的成果作品。标准如下:

1、所选实践调研课题具有一定社会价值;

2、实践报告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且能体现实践活动成果;

3、实践过程具实效性与创新性;

二、工作安排

(一)我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队实践情况确定了校级优秀服务队、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分散实践校级优秀作品、院级优秀团队名额,将对在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优秀服务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生、分散实践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二)具体名单由各学院内部评选并向我校团委推荐产生,具体名额见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名额分配方案》,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等额推荐,校级优秀服务队、校级优秀学生需填写相应申报表。院级优秀团队各学院可根据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内部评选,无需申报。

(三)评优结果将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的申报工作,于4月6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的优秀服务队、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作品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含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见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优秀服务队申报表》、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优秀学生申报表》、附件4《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推荐名单汇总表》)发送至实践中心邮箱(sjdshsj@163.com),报送格式见示例文件包。

(二)纸质版相关材料(学院团委盖章后的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交时间为4月6日晚18:00至20:00,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各学院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自动取消资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建文 152 6327 2853

李志豪 186 1598 6176

负责人: 宋伶娟 0531-86361790

邮 箱: sjdshsj@163.com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名额分配方案》

2、《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优秀服务队申报表》

3、《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4、《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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