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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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继续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6浏览:作者: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高校团员青年中深入实施“青鸟计划”实习实践专题,扎实开展高校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引导青年学生走进社会基层,积极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现就山东省“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继续组织开展在校期间社区实践活动。

一、工作主题

青春献礼二十大 社区实践志愿行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和巩固校地共建、组织结对的机制;组织全校各学院不少于25%的团支部参与社区实践计划;引领新生团员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个学期的日常报到类工作项目。

三、参与对象

以大一新生为重点,兼顾高年级学生,将团支部作为主体,带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四、参与方式

在校期间,为便于日常报到,按照就近就便、属地联系的原则,学院团委与县(市、区)团委双向对接,统筹学院各团支部,推动学院团支部与社区有序结对,鼓励校地联合探索建立高校学生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到驻地结对社区团组织兼职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实践活动有序进行。

五、具体实施方案

学院可依据自身优势,以大一新生为重点带动25%的团支部参加活动,通过动员学生组织、班干部、团干部等学生骨干力量,由团支部带头组建社区实践工作。

各学院团委根据需求选择好学校周边乡镇(街道)、社区(村),通过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制定好详细的社区实践目标及计划,与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结对关系,结对关系确立以后,学院团委将结对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分配给各级团支部。各级团支部工作受学院团委分配,确认结对关系后,需签署结对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大学生社区工作具体细则,约束双方履行工作期间义务,推动社区实践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鼓励学院团委与社区“一对一”、团支部与社区“多对一”的方式建立结对关系,策划开展常态化服务项目;鼓励校地双方因地制宜打造具有高校和地方特色的品牌项目。重点统筹社区青春行动实施社区、黄河滩区迁建社区、“青春社区”创建和命名社区,开展集中性城乡社区实践活动。

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社区实践认证记录材料,其中包含社区实践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双向(学校、社区)评价情况等内容。

活动期间,各团支部需记录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展,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扩大社区实践影响力,以图片、媒体宣传等方式总结开展情况,后续请关注山东省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专栏。

六、活动方向

1、参与社区治理,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智慧社区、困难救助等问题出计献策、贡献力量。

2、普及法治知识,围绕国家法律规范、反诈防骗、反邪教等内容,向社区群众进行宣讲教育。

3、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健康,为“希望小屋”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课后托管服务。

4、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5、开展文化宣传,围绕党的创新理论、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多形式载体开展公益文化宣传。

6、促进基层团建,协助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七、上交材料

各学院需填写学院项目报备表(附件1)电子版于10月9日提交至校基建邮箱sdjzutwjjb@163.com,大学生社区实践组织结对统计表(附件3)、大学生社区实践工作安排表(附件4)、并制定学院社区实践工作方案(各学院另附材料),于10月16日18:00前提交至校基建邮箱sdjzutwjjb@163.com。

纸质版材料学院项目报备表(附件1)、大学生社区实践组织结对统计表(附件3)、大学生社区实践工作安排表(附件4)、大学生社区实践结对协议(附件5)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成果认定

活动结束以后,需提交盖章后PDF版的社区实践成果证明表(附件2)、并将相关活动开展材料以简报形式根据活动后期通知提交至校基建邮箱sdjzutwjjb@163.com

九、相关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各学院团委要将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作为促进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的有力抓手,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多渠道整合社会化工作资源,统筹协调,为项目实施提供培训、食宿、交通、阵地等保障,促进服务项目长期、稳定、创新开展。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和特色项目,通过各类团属新媒体阵地,对实践过程中的创新做法进行有效宣传,不断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形成“团组织支持、大学生主动、社区群众欢迎”的良好实践氛围。

严守安全底线。要结合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在安全有序的条件下开展社区实践,鼓励学院为报到学生购买人身保险(或在山东青年志愿者官网及志愿汇APP注册领取保险)。要加强过程管理,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实践活动,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地质条件等,灵活规划报到时间、地点和方式,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

十、联系人及负责人

联系人:刘晓萱 19546102453

尹欣茹 13065096559

范 磊 17862021508

负责人:宋伶娟 0531-86361791

邮 箱:sdjzutwjjb@163.com

附件:

1.学院项目报备表

2.社区实践成果证明表(团队及个人)

3.大学生社区实践组织结对统计表

4.学生社区实践工作安排表

5.大学生社区实践结对协议

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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