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安

作者: 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刘成安,男,法学博士,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教师,企业合规与企业拯救法律研究所主任、研究员。兼任山东省保险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工程法学会理事、青岛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济南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上海仲裁委仲裁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监一庭、民二庭从事民商事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的审判工作20多年,历任书记员、法官、审判长、副庭长、员额三级高级法官(正处级),主要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物权、合同、侵权、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企业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具有民商事大要案审理经验。荣立三等功2次,嘉奖4次,优秀法官3次,优秀共产党员2次。撰写的判决书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裁判文书。2020年7月,调入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工作。主要研究领域:建筑工程法、房地产法、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法律方法、企业合规等民商法领域。主要学术成果:1.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法学著作两部(独著一部,合著一部)。2.在《山东社会科学》《东岳论丛》《判解研究》《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等cssci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等期刊发表论文10多篇。3.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新类型案件诉讼与构建和谐社会”(天津)论坛论文一等奖。4.中国行为法学会首届“司法行为·东岳论坛”论文三等奖。5.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商事法律论坛论文一等奖。6.主持参与国家社科项目、省部级社科项目及横向课题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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