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司法厅、法学会联合发文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等开展系列宣讲。
法学院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教师充分发挥自身理论、实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法治宣讲活动”,落实“双百”法治宣讲实施方案。法学院院长王淑华为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做了《走进民法时代》的报告,为日照仲裁委员会、为日照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做了《民法典合同编的创新及其法律适用》的讲座,为章丘区政府领导干部做了《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并在济南仲裁委职业素质提升培训班上做了《民法典合同编要义解读》的授课。法学院副院长朱宝丽为济南重汽集团做了《<民法典>中有合同相关法条的理解与适用》的讲座,为中世联盟律所律师做了《民法典中行政法律规范的理解与适用》的专题培训。法学院的郝丽燕副教授,不仅参与了人民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释义的撰写,还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业公司等举办了民法典有关具体内容的专题辅导《履行障碍救济手段的体系》等。上述系列报告,从民法典的立法历程及其意义、民法典合同编的创新及法律适用、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理解与适用等诸多方面,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了宣讲,以利于领导干部及时学习民法典、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民法典。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法学院开展的系列“民法典法治宣讲活动”,获得了组织单位和受众的好评,发挥了我校法学专业服务地方法治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提升了专业影响力和美誉度。法学院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深入普及学法用典,助推社会成员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审稿人:王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