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外国语学院具体情况与科研激励机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编的从事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教师,学院其他相关人员科研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成果是指一个科研工作年内从事科研活动所取得的最终成果。科研工作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条 各类人员每年应如实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经教研室(部、所或中心等)审核后,统一报送院务会审核,同时必须送成果原件一份;
第五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参与科研活动,学院党政联席会对科研成果实行奖励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学术论文奖励
学术论文必须是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且必须是本专业的论文,本专业的界定由院务会根据专业的惯例界定,或咨询权威机构,制定出解释依据。CSSCI及核心的界定参照中文社科引文索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目录,本条例不视CSSCI扩展版为CSSCI期刊。
(1)《外语教学与研究》每篇奖励7000元;
(2)常用外国语类或以下外国文学类的CSSCI及核心双料期刊,每篇奖励 5000元:《现代外语》、《外国语》、《中国翻译》、《外国文学研究》、及《外国文学评论》;
(3)常用外国语类或外国文学类的CSSCI及核心双料期刊的其他期刊,每篇奖励4000元:外语界》、《外语教学》、《外语学刊》、《外语与外语教学》、《外语电化教学》、《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外国文学》、《国外文学》、《当代外国文学》;
(4)下列常用外国语类及语言类期刊每篇奖励 3000元:《中国外语》、《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四川外语学院学报》、《外语研究》、《中国科技翻译》、《上海翻译》;
(5)其他常用外国语类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外国语言文学》、《江苏外语教学研究》、《当代外语研究》、《山东外语教学》;
(6)其他非常用外国类的中文类CSSCI及核心双料期刊或CSSCI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
2. 学术著作奖励
学术专著系指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作者且为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作,其他普及类著作不在资助范围。本专业的界定由院务会根据专业的惯例界定,或咨询权威机构,制定出解释依据;国家级出版社的界定范围是院务会拟定的出版社名单。根据著作的学术影响每部奖励5000-7000元。
3. 科研立项奖励
以山东建筑大学为主持人的省级以上科研立项,按所拨经费给予适当匹配:无资的省级项目或专项项目给予3000元匹配,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有资项目给予5000-7000元匹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给予20000元匹配,国家级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给30000元匹配。教育部及国家级的自筹科研立项,学院给予5000元-7000元的资助(教研项目参照执行)。立项课题必须是本专业的内容,本专业的界定由院务会根据专业的惯例界定,或咨询权威机构,制定出解释依据。
4. 成果获奖奖励
以山东建筑大学为主持人的省级以上获奖成果按所获奖金的1:0.5匹配,无奖金的获奖成果学院颁发3000-5000元奖金。获奖内容必须是本专业的内容,本专业的界定由院务会根据专业的惯例界定,或咨询权威机构,制定出解释依据。
第六条: 科研奖励经过审核公示后于每年年底发放;
第七条: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由院务会负责解释。
山东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