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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时间:2021-09-17浏览:作者:

为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完善共青团基层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使工作任务和考核目标精准对焦,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和青年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依据《共青团中央2021年工作要点》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效,完善制度。注重履职过程和工作实绩,依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数量、质量和效率,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统筹兼顾,激励创新。鼓励在落实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难点”、“热点”和“节点”,着力推进,专项突破,实现全面开花和突出重点的有机统一。

(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青年需求出发,以工作实效为主要依据,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设专项工作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校团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总成绩由专项工作小组审定。

(二)考核总分由思想引领、基层建设、团学改革、科创活动、成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宣传报道、加分项、减分项九部分组成。

(三)各二级单位团组织按照《2021年度山东建筑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进行自查,逐项分析落实情况并形成工作报告。

(四)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该结果为学生工作考核指标的一部分,并作为年度红旗团委(团总支)、先进团委(团总支)等评选和参加上级团组织各项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做好报告,主要负责人要严把关口,切实担负好报送材料和数据的审核责任,严禁夸大工作、弄虚作假。

(二)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要把评价指标当成今后工作的“风向标”和“指南针”,对标对表细化举措,共同推进共青团改革再出发、服务青年再提高。

(三)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要认真检查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加以解决,积极探索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有效途径。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度山东建筑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2021年度山东建筑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思想引领

(100分)

1.主题思想教育

(30分)

按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和“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及效果。

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为贯穿全年的思想政治引领主线,与持续开展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教育相结合,与迎接建团100周年相结合,广泛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1.学院团委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完善(5分),党史学习教育周汇报情况上报及时(5分),典型案例被学校团委采用上报团省委,一个案例加2分,最高10分。

2.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形成一批服务同学的项目,一个项目1分,最高5分;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广泛参与#我是党史领学人#微博网络话题活动和#我为同学做件事#网络展示活动,一次互动发起加1分,最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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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2.青马工程

(30分)

学院“青马工程”开展情况;出台选拔、培养、管理等制度机制并严格落实情况;班级团支部书记纳入青马工程培养体系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深化“青马工程”培养机制。

1.学院出台选拔、培养、管理制度。(5分)

2.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培养体系,按照学院学生数5%-10%的比例成立学院“青马工程”,青马工程学院中学生团干部不少于60%,原则上每一期周期1年。(5分)

3.规范学员选拔标准和程序,学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比选择优、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从学院“青马工程”学员中择优推荐参加学校“青马工程”。(5分)

4.完善标准化培养内容,有完整培养计划和课程设计,内容涵盖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实践锻炼,课程学分不少于80学分。(10分)

5.建立健全从严管理机制,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淘汰退出机制和建立跟踪培养机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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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3.“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30分)

第11季以来“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

组织青年积极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无需报送材料,根据后台数据进行评比。平均参与率低于80%的不得分。说明:100%得30分,90%(含)—100%得20分,80%(含)—90%得10分,70%(含)—80%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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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教团员教育转化

(10分)

2020年10月以来信教团员相关数据;信教团员教育转化的工作流程、制度安排。

按照省委统战部领导小组文件《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的意见〉的若干措施》要求,规范开展信教团员转化工作。

1.信教团员数据报送情况,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按照通知要求签字、盖章。(5分)

2.信教团员教育转化工作制度流程完善,相关学生的访谈记录、工作台账、支部决议、党委会议纪要等档案齐全。(5分)

3.每有1次不规范或提交不及时送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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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基层建设

(100分)

1.团员与团支部工作

(10分)

团员发展、注册、转接等工作情况,团支部工作情况。

1.严格按照发展团员流程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建立并落实推优入团、评议入团等制度,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3分)

2.学院团员年度注册率达100%(2分),认真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1分),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团费(1分)。

3.各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1分),团员档案完善(1分),主题团日活动丰富(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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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2.基层团支部建设

(30分)

学院团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情况,有效激发支部活力。

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加强团支部规范化管理。

1.以“三会两制一课”为基本形式,开展情况及时记录在团支部手册,团日活动记录完整,有创新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的经验做法,对班级团支部书记有教育、培训、管理、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按各二级团委一定比例抽查本年度团支部手册记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为优秀得10分,良好得6分,合格得3分。

2.加强团支部建设,注重活力提升,引导和鼓励团支部开展创新活动,主题团日活动主题明确、形式新颖,按照实施效果每项分别得10分,6分,3分。

3.积极做好团内评优工作,扎实落实“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活力团支部”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评选审核、公示申报等环节,材料报送准确及时。(10分)

申报

抽查

3.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

(10分)

在团支部内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建筑大学青年政治理论学习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结合“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精神,落实好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通过理论学习、主题团日活动、仪式教育等形式,围绕六大主题组织团员进行学习,每周六前以学院简报的形式将学习情况上报学校团委,要有宣传链接、照片等,体现参与范围和参与人数。规范组织学习、按时提交简报得10分,每有1次不规范或提交不及时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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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4.“智慧团建”

(40分)

“智慧团建”系统运用情况。

1.稳步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及时录入基层团支部团员团干部基本信息,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年终数据,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准确率达100%(5分),团支部、团干部、团员数目准确无误,准确率达95%以上(5分),抓好“学社衔接率”、“升学衔接率”,完成率95%以上(5分),对标定级工作自评率和定级率达100%(5分)。

2.重视使用“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日活动”部分,及时填写记录得10分,学校团委将定期抽查,每有1个支部未及时填报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3.基层团支部在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应及时将支部学习、专题学习、专题活动、团干部宣讲、组织生活会等情况及时录入“党史学习教育专区”(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开展的都要录入系统)(10分),学校团委将定期抽查,每有1个支部未及时填报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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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5.推优入党

(10分)

根据团中央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团组织在推优入党中教育、培养、审核等作用发挥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1.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情况。(5分)

2.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的规定,团组织在推优入党过程中发挥教育、培养、审核等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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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团学改革

(150分)

1.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

(20分)

作风整顿提升工作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方案制定、问题清单查摆及针对性等情况。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总体安排,对照《山东建筑大学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总体安排配档表》要求,根据时间节点做好作风整顿工作。

无需报送材料,根据前期了解掌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打分。(20分)

监控

抽查

2.团干部队伍建设与组织生活

(30分)

学院团校开展情况,参加专职团干部培训情况,理论研究成果情况,团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

1.认真组织团校培训,对学生团干部、学生骨干、青年团员进行分级培训和系统教育。(15分)

2.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专职团干部培训,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3.加强共青团的理论建设,提升团干部理论水平。发表理论研究成果和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加分标准详见“加分项”。

4.规范组织召开二级团委民主生活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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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3.学生会组织改革与代表大会

(50分)

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1-15项通过情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组织召开情况。

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推动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召开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1.深入实施《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坚持精干职能、精简机构、力量下沉,巩固健全改革机制。(10分)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要求,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坚持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程序规范、资料齐全、报备及时。(20分)

3.落实每年2次(春秋季)覆盖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10分)

4.聚焦学业就业等核心需求,学院学生会组织形成一批做得实、叫的响的服务项目,每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申报

抽查

4.团属学生组织工作

(30分)

学院团委指导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推荐优秀青年参与团属校级组织情况。

1.学院团委加强对本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指导,工作有成效;有专人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团学组织,加强与其他学院和学校学生组织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校院学生会组织联席会、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加强院校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联动方面有成效。(10分)

2.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学子参加校级学生组织,担任主席团成员1名加3分,担任部门负责人1名加2分,最高10分。

3.在年度学生会组织评选中,获得“优秀院学生会”、“优秀院研究生会”加5分,最高10分。(学生会、研究生会年度评选方案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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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社团管理

(20分)

成立院级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思政类、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均为中共党员。

贯彻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支持高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1.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注销、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工作,社团有专业的指导教师,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社团培训会议。(10分)

2.社团组织活动审核规范、严谨,无违规违纪行为,每组织1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配合社团管理部的监督工作(3分),参加社团文化节及“百团大战”纳新等活动(2分)。

3.有思政类、公益类社团,每个加1分,党员教师配备率低于90%此项不得分,90%以上得1分;配备率100%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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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科创活动

(150分)

1.科创基础工作

(30分)

积极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制定配套措施情况。

1.重视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学校政策及时出台或更新支持鼓励学生科创工作的实施办法(5分)、奖励办法(1项2分,最高6分),学院领导重视及批示情况(4分)。

2.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小组(5分),建立学生科技创新部门(中心或社团)并指导其积极开展宣传发动、科创立项、赛事组织、奖项统计等工作(5分)。

3.开展富有特色的科创活动、竞赛、科技讲座(1次1分,最高5分),承办全校性、省级以上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加分见“加分项”。

申报

2.活动赛事

(120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由共青团系统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或评比,按照赛事等级加分。

1.突出竞赛的普遍参与性,积极组队并完成校级及以上比赛(每支队伍1分,最高10分)。

2.参加由共青团系统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或评比(除“挑战杯”系列竞赛外),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7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项作品分别加40分、30分、20分。以上奖项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如团队学生涉及多个单位,单位得分=分值*(本单位学生人数/团队人数)。

3.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校级一、二、三等奖,每项作品分别加10分、8分、5分;获省级金、银、铜奖,每项作品分别加20分、15分、10分;获全国金、银、铜奖,每项作品分别加100分、70分、50分。以上奖项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如团队学生涉及多个单位,按以下方式计算:报送单位得分*(1+20%),非报送单位得分*20%。

不分等级的按二等计,所获奖项均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教育部认可的57项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加分见“加分项”。

申报

监控

成长服务

(150分)

1.社会实践

(50分)

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组织传播文明、推广科技、倡树新风的宣传报道情况。

结合团中央、团省委工作要求,根据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广泛动员学生通过线上或线下适当形式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推动“返家乡”社会实践常态化。

根据学校寒假社会实践、“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组织、参与学生覆盖率,宣传报道影响力、获奖评优等级,对工作调度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比例40%、40%、20%),分别得50分、35分、20分。

申报

监控

2.志愿服务

(40分)

学院志愿服务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品牌活动情况;“西部计划”及“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开展情况。

1.学院开展志愿服务专项工作制度、奖励机制等先进做法,本年度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体现参与公益项目对青年学生教育活动的开展数据、宣传推送等。(10分)

2.认真配合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宣传、选拔及后续服务工作情况(10分),西部计划志愿者被录用一个加5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组织学生参与“希望小屋”志愿服务,跟进做好后续帮扶关爱,面向受助青少年开展学业辅导、心理咨询、困难救助等工作的照片、视频等,应体现帮扶人数、成效等。(10分)

申报

3.青鸟计划

(30分)

组织发动情况,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定向推送有需求的学生;校地合作开展实习实践情况;开展大学生就业观教育和就业培训指导。

1.学院专人负责青鸟计划工作,有专门宣传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推送青鸟计划相关信息。(10分)

2.学院团委形成完善工作方案,在精准摸清学生需求、精准对接企业、精准指导学生、精准跟踪未就业学生方面有自己特色和做法。(10分)

3.加强青鸟计划的落实。定期对“青鸟计划”工作进行小结,微信加前缀【青鸟计划】,推送一条加2分,上限10分。

申报

抽查

4.第二课堂

成绩单

(30分)

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制度文件、数据平台管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升本推研、推优入党等情况。

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5号)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

1.“第二课堂成绩单”后台数据统计情况,应体现每个年级注册人数、所占比例,通过PU系统发布活动数目、每项活动参与人数。(15分)

2.纳入学院培养体系,建立学院第二课堂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晰。(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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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校园文化活动

(100分)

1.组织开展活动

(20分)

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情况。

1.在本学院内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人文讲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10分)

2.创新活动形式,依托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打造品牌活动。(10分)

申报

监控

2.组织参加活动

(50分)

积极组织参与各项校级、省级、国家级比赛情况。

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举办的全校性校园文化活动,视组织、参与次数,每次参与率等情况加2-10分。

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其他院部承办的校级立项校园文化活动。(每次1分,最高10分)

3.组织学术积极参加校内、外共青团系统校园文化赛事(各科创赛事、田径运动会成绩不在此项下统计),在校级比赛中获奖(个人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1.5分、1分、0.5分;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文明奖,人数在40人以上的集体项目,每项加10分、8分、6分、4分;其他集体项目,赛事规模涉及5个学院以上的,每项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其他集体项目,赛事规模在5个学院以下的,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以上校级各单项赛事获奖加分最高20分。

4.在省级比赛中获奖(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文明奖,每项加15分、12分、10分、8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每项分别加8分、6分、5分、4分;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文明奖,每项加20分、18分、15分、12分),以上各项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申报

3.组织承办活动

(30分)

积极承办各项校级活动情况。

1.积极承办校级文化活动,根据覆盖面、参与率、活动效果等情况,酌情每项加5-15分。(以学校团委“雪山之韵”文化艺术节立项活动为准);承办校级以上活动,视承办工作量,每一次加20-50分。

2.获得“雪山之韵”文化艺术节优秀活动单位加5分,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加10分。

申报

宣传报道

(100分)

1.基础宣传工作

(15分)

加强对与共青团工作相关的网站、新媒体平台、印发刊物的统筹管理情况。

1.把好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积极参与主旋律、正能量传播,内容新颖、更新及时(5分)。

2.严格落实学校党委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科学构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机制、校园舆情应对预案和紧急响应机制(5分)。

3.建立信息员工作队伍和信息直报制度,及时掌握、引导、处置涉及团学的舆情信息,健全地址宗教渗透工作机制,防范校园传教活动(5分)。

申报

2.宣传队伍建设

(35分)

学院宣传队伍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学院网络宣传队伍,制定专人负责网宣工作,形成共青团新媒体矩阵,及时完成校团委布置的重大网络宣传任务(5分)。

2.积极向学校团委网站、建大青年微信公众号投稿,每录用1篇加0.5分,最高10分。

3.学院制作共青团新媒体平台原创文化产品,在校级新媒体录用每件加2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最高20分。

申报

3.校外报道

(50分)

在校外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及刊登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情况。

形成大共青团工作理念,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团中央或中华全国学联网站、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等国家级媒报道的,每项加20分;在学习强国、《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其他国家级权威媒体报道的,每项加15分;在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大众日报、团省委网站报道的,每项加10分;在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山东电视台其他地市频道和《齐鲁晚报》、《生活时报》、《济南日报》及地市机关报等媒体报道的,每篇加3分。在其他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的,每项加1分(同一内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计,累计最高100分)。

其他未涉及的以团委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为准。申报形式为宣传报道链接或纸媒报道的PDF扫描版。

申报

先进推广

(最高100分)

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培训,工作经验做法被上级团组织推广。

1.工作经验做法被上级团组织推广每项加10分;

2.发表共青团有关理论文,发表反映团的工作通讯,每篇加5分;

3.在社团评优中,获得校级优秀社团加5分,获得省级表彰加10分,获得全国表彰加20分。

申报

学科竞赛

(最高100分)

积极承办、参加教育部认可的57项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共青团系统主办除外),按照赛事等级加分。

1.承办全校性学科竞赛加5分,承办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视组织规模、赛事效果加10-50分。

2.参加教育部认可的57项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共青团系统主办除外),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项作品分别加20分、15分、12分。以上奖项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如团队学生涉及多个单位,单位得分=分值*(本单位学生人数/团队人数)。

3.学生申请并批复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位次每项加2分,发明专利第一位次每项加4分,最高10分。

申报

表彰发言

(最高100分)

在学校团委、团省委、团中央全国性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在全校性团的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每项加5分,在全省团的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每项加10分,在全国团的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每项加20分。

申报

工作成效

(最高100分)

承担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重点工作项目且成效明显。

圆满完成学校团委交办的工作,视任务情况每项加5-20分。

申报

参加校团委有关会议活动情况

按要求参加校团委有关会议活动情况.

无故不参加学校团的有关会议、活动,1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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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舆情风险、安全事故、通报批评

1.学院共青团及所辖团学组织及个人出现舆情和重大风险,影响恶劣;

2.学院团委班子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3.造成安全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隐患。

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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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推进不力

重点工作开展不力,或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

无特殊情况,未按照学生会组织改革要求完成改革任务,1项扣5分;未组织开展思想引领教育活动,1项扣5分;青马工程落实不到位,1项扣5分;青鸟计划、希望小屋、挑战杯等活动未按要求组织开展,1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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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不严

不实

考核中弄虚作假。

团学干部整顿提升落实不到位,考核弄虚作假,1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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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报送

不及时

无正当理由并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文件材料报送不及时,1次扣5分。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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