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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

时间:2019-03-15浏览:作者:

各二级学院团委:

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工作部署,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2018年度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1.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在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及民间自发成立的志愿者组织。

(2)成员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青年志愿者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70%,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

(3)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4)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和“牵手关爱行动”、“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青春助力——山东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山东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在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集体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2.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http://www.sdzyz.com.cn/)注册,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和“牵手关爱行动”、“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青春助力——山东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山东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4)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20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

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个人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推荐采取学院推荐的方式,由学院团委进行初评、申报。

2.申报工作结束后,校团委进行评审,将优秀集体和个人上报团省委。

三、有关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各学院团委在推荐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杜绝“人情表彰”、“违规表彰”等不正之风,真正把工作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和组织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

2.按时保质推报。各学院团委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每学院限报一个先进集体和一个先进个人,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上报各类奖项的申报名单汇总表(需排序)、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所获奖项等材料。

3.申报材料务必于3月21日(周四)14点前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均通过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进行报送。

邮 箱: sdjzutw@163.com

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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