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艺术学院调课的规定说明

信息来源: 教学科研办作者: 王志远审核人: 倪文豪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19:23浏览次数:

艺术学院调课的规定说明

一、调课事由

1、因病:需先提供学院领导批准的假条,突发疾病可调课后提供。

2、因事:需先提供学院领导批准的假条后再进行调课。

3、学术(工作)会议:需先提供学院领导批准的艺术学院会议审批单后再进行调课。

4、出国(出境)、国内外访学:提前(假期前)联系教研室主任调整教学任务,开课当学期不允许调课。

二、单次调课流程

符合调课要求的老师填写三联调课单,由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交至教学办,办理调课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调课。

三、多次(或连续几周)调课流程

任课教师提交调课申请表并签字,再由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调课。调课申请表主要内容为:

写明调课事由、课程名称、上课班级、原上课安排(日期、周次、节次、地点)、调整后上课安排(日期、周次、节次、地点)、任课教师。


作者:王志远

编审: 陈淑飞

终审:倪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