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考试课程考试过程的规定说明
1、每学期课程正常考试
1)交作业性质的考试,随堂或课程结束后任课老师进行收齐、打分、成绩录入和提交资料室存档作业等工作。(录入正常考试成绩的时间在每学期期初补考、重修成绩录入时间之后)
2)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性质的考试,一般在考试周(19、20周)进行,由教务处老师来统筹安排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完试的科目,任课老师便可进行批阅试卷、打分、成绩录入和提交资料室存档试卷等工作。
3)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考试的科目,按照教务处的规定进行。
首先,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该科目能够正常结课,二是该科目考试班级的学生在学期末有其他考试科目,保证他们不会提前放假离开学校。
其次,任课老师需要至少提前2周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写明需要提前考试的原因,由教学院长签字后,送到学院教学办公室,一起报给学校教务处,并统一由教务处处长审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
通过提前考试的科目,请任课老师帮助教学办协调考试班级学生们的时间,不能与其正常上其他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等时间冲突,需考试前一周安排好时间、地点并上报到教务处,教务处领导会派巡考人员巡视考场纪律。
4)正常考试流程
A监考安排
教务处统筹安排每科目考试的时间、考场、考试班级、各学院需要派出的监考人数,下发一个总安排表给学院教学办。
教学办根据每科目考试学生所在的专业、班级、考试人数等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下发给各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老师的监考时间,场数。
B.监考过程
监考老师们需要负起责任,佩戴监考牌按时入场监考。积极维护考场纪律、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
2、补考、重修课程考试
1)补考交作业性质的考试,任课老师看到学生出示的准考证明布置作业考试即可,随后打分、成绩录入和提交资料室存档作业。
2)补考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性质的考试,一般在学期初3、4周后进行,由教务处老师来统筹安排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完试的科目,任课老师便可进行批阅试卷、打分、成绩录入和提交资料室存档试卷等工作。
3)重修交作业性质的考试,任课老师看到学生出示的准考证明布置作业考试即可,随后打分、成绩提交和资料室存档作业。
4)重修补考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性质的考试,一般在学期初3、4周后进行,由教务处老师来统筹安排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完试的科目,任课老师便可进行批阅试卷、打分、成绩提交和资料室存档试卷等工作。
5)另外说明:14级之前(含往届生)和15级之后的学年制学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重修考试的阅卷、打分或者作业的审批、打分,是当时挂科或者缺考课程的任课老师的工作任务。 15、16、17级以后的学分制学生的重修考试的阅卷、打分或者作业的审批、打分,是随之重新选课的任课老师的工作任务。与之前挂科或者缺考时所在课程的任课老师无关。
6)补考、重修考试流程
A监考安排
教务处统筹安排每科目考试的时间、考场、考试班级、各学院需要派出的监考人数,下发一个总安排表给学院教学办。
教学办根据每科目考试学生所在的专业、班级、考试人数等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下发给各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老师的监考时间,场数。
B.监考过程
监考老师们需要负起责任,提前准备好监考牌,按时入场监考。积极维护考场纪律、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
有拿试卷任务的监老师请提前联系教学办教务员。
作者:王志远
编审: 陈淑飞
终审:倪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