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成绩录入和提交的规定说明
1、期末成绩录入
(1) 当学期完成的正常课程,以最后一门课考试时间结束为准,向后推一周内必须完成学生成绩录入。
(2) 当学期结束后在假期中的实习、写生、实训课程,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必须完成学生成绩录入。
2、补考、重修成绩录入和提交
(1) 补考成绩录入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初补考考试结束后开始,直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自行录入即可,若无法正常录入或缺少权限,请及时联系教学办教务员老师进行录入老师人员的设定及维护。
(2) 重修成绩提交时间为每学期初补考考试结束后开始,14级之前(含往届生)和15级之后的学年制学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重修成绩,是需要提交完整的成绩更改单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给教学办,教学办没有录入重修成绩的权限,统计汇总后将成绩信息上报到学校教务处。15、16、17级以后的学分制学生的重修成绩,随之重新选课的任课老师在系统中自行录入。与之前挂科或者缺考时所在课程的任课老师无关。
关于2016年换届后教务处有关政策变化
只要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在60分以下都属于不及格,有一次参加补考的机会,缺考考生,成绩为0,不能参加补考,只能一年后重修。
作者:王志远
编审:陈淑飞
终审:倪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