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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红旗示范团支部)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信息来源:艺术学院      作者:吴珊     日期:2020-04-22     浏览次数:

艺术学院关于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红旗示范团支部)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红旗示范团支部)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艺术学院在本科生、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中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

红旗示范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红旗示范团支部

按照《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山建大团字〔2018〕3号)执行。

(二)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在2019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执行的基础上,可重点考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愿服务一线表现突出、率先垂范的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优秀团干部,需在本年度内累计担任专兼职团干部达半年以上)。

(三)优秀团员标兵

1.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表现较为突出;2.2019年度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3.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4.2019年度有突出事迹或获过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四)优秀团干部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工作作风优良;2.2019年度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干部”;3.2019年度获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4.2019年度有突出事迹或获过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五)在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

1.有严重思想政治错误者。2.不愿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不积极参加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举办的活动者。3.一年内受过校规校纪处分者。

(六)大一年级学生不参加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班子、辅导员、学生组成的学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    

红旗示范团支部评比。团支部自荐,各团支部按照本支部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提供证明材料,基础性工作为必要项目,如基础性工作不达标取消评选资格;学院团委综合对团支部申报情况进行考核评审,根据测评确定红旗示范团支部。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并公示后,确定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名单报校团委。

2、先进个人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干部标兵的评比。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必须要在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学术素养、科技竞赛、志愿服务、技能提升、文化艺术以及社会工作八个方面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中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民主投票选举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充分吸收辅导员和团支部的意见,初步确立本支部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根据团支部意见,学院团委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确定先进个人初步名单,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并公示后,确定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名单报校团委。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4月21日——4月24日。

四、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均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有关评优推荐表等资料要存入本人档案。

2.评出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在其团员证“团内奖励”栏内注明。

3.被评为团内先进个人,并且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附件1:

2019年度艺术学院先进集体(红旗示范团支部)、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审稿:吴珊

      编审:周莹

      终审:倪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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