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简况
授权学科/类别(领域)名称:艺术硕士
授权学科/类别(领域)代码:1351
我校于1993年开展环境艺术设计本科教育,现设有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2003年,获批设计艺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06年,获批美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1年,获批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在同年8月进行的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中,获批设计学、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0年开始招收培养艺术设计领域研究生,2014年开始招收培养美术领域研究生。
我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艺术设计综合实验室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计学学科为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文化厅重点学科。设有“齐鲁建筑文化与景观艺术”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齐鲁建筑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中国孔子基金会山东建筑大学建筑文化研究中心”。
我校艺术硕士(MFA)教育在艺术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风景园林学等多学科人才培养平台上,形成了鲜明的艺术创作与工程设计多学科融合交叉的培养特色。
1.培养领域名称:艺术设计
主要研究内容:
(1)研究环境艺术设计的历史及其前沿理论、新理念、新方法,特别是绿色环保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设计理论体系的科学化和系统化;研究传统村落的乡土建筑改造中传统工艺与乡土材料的技术革新,旨在传统乡土建筑保护与修复中促进乡土复兴。
(2)研究城市广场、街道以及建筑外部等空间环境中的景观艺术设计,侧重功能与形式、景观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研究;研究城市环境中具有地域性文化内涵的景观设计、传统村落保护,侧重当代城市环境的非物质文化脉络的延承。
(3)以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依据,本方向以设计学理论为基础,结合人文社会学科研究成果,将艺术性、人文性与多种媒体技术高度融合,以视觉信息的交流与意义传达为目的,研究视觉设计与传播方法以及系统理论的建构。
2.培养领域名称:美术
主要研究内容:
(1)依托西方绘画体系,以油画艺术语言创作实践及研究为主,同时开设雕塑、水彩、粉画等跨门类多项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完成艺术创作、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论文写作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的适应国家和区域性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艺术创作人才。
(2)本研究方向涵盖了中国画、书法,中国书法和中国画分支方向立足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和山东本土文化,注重诗书画印的综合修养,以培养具有深厚的传统技能及理论修养的研究创作人才为目标。
审稿:刘峰
编审:王志远
终审:倪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