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0205)
(专业英文名称:Industrial Design)
一、培养目标
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助力推动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工业设计人才,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产品规划、相关材料、制造工艺,成本及市场运作的全流程知识体系。突出培养设计创新思维和设计综合能力;加强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团队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为企事业单位、科学研究机构、专业设计公司的工业产品创新、相关服务模式构建、交互设计、视觉展示等的开发、研究、策划、管理、人才培养提供应用型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思想方面: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和社会适应能力;视野开阔,具备探索和创新精神。
2. 业务方面: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具有创新思维的素质,受到工程技术与艺术审美方面的双重训练,培养具有应用造型设计原理和法则,处理各种产品的造型与色彩、形式与外观、结构与功能、材料与工艺、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市场的关系,并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产品设计上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工业设计工程基础、设计表现基础、设计心理、人机工程、设计材料及加工、设计管理等基础知识等;具有将这些知识统一表现在产品的造型设计的基本能力。
(3)具有创新思维能力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能力;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有审美鉴赏以及计算机和外语应用等较高的综合能力与素质。
3. 体育方面: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4. 劳育方面: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有良好的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培养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5. 美育方面:树立正确、进步的审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具备感受美、鉴别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三、培养标准的实现矩阵
1.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身体和心理素质、进取和创新精神以及团队意识等方面。
2. 专业能力:主要包括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和组织管理等能力。
3. 知识结构:主要包括针对能力要求应当掌握的人文知识、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
培养标准的实现矩阵
培养标准 |
实现途径 |
综合素质 |
良好的思想品质 |
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础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 |
较好的心理素质 |
课程: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与实践、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等 |
积极进取并有创新精神及团队意识 |
课程:创新创业基础;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 |
专业能力 |
产品造型能力 |
课程:素描、基础构成、产品形态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等 |
产品表现能力 |
课程:色彩基础、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
产品设计能力 |
课程:工业设计初步、产品系统设计、产品结构设计、数据可视化设计、智能产品技术基础等 |
产品创新能力 |
课程:产品创新设计、产品设计开发课程及各类相关课程设计等 |
知识结构 |
人文知识 |
课程:中国艺术设计史、世界现代设计简史、艺术史等 |
基础知识 |
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设计概论、机械设计基础、造型材料与工艺等 |
专业基础知识 |
主要是包含设计的理论及技能基础知识,设置课程:设计心理学、人机工程设计、模型制作与设计、设计调研、产品结构设计等 |
专业知识 |
主要包含设计类课程,设置课程:工业设计初步、产品形态设计、产品系统设计、产品创新设计、产品设计开发等 |
四、主干学科
设计学,机械
五、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基础构成、设计表现技法、设计概论、机械设计基础、智能产品技术基础、模型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初步、人机工程设计、设计心理学、产品结构设计、产品设计开发、产品创新设计、设计管理等课程。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智能制造综合训练B、艺术采风、模型制作实习、文化考察与设计、设计专题、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七、学制
基本学制为四年。
八、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九、课程体系及学时学分比例
1.课程总学时2412学时(131.5学分),其中必修课1756学时(94学分),占72.8%(71.5%);选修课656学时(37.5学分),占27.2%(28.5%)。理论教学课程2108学时(117学分),实践教学课程304学时(17学分)。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49.5学分,其中第二课堂和创新实践2学分。
3.本专业总学分181学分,其中实践教学学分66.5,占比36.7%。
十、毕业标准与要求
1.达到德智体美劳“五育”培养目标;
2.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十一、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表,见附表
十二、专业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见附表
十三、专业各学期学时分配表
 学期
学时 类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总计 |
课程教学环节 |
必修 |
336 |
328 |
360 |
280 |
128 |
96 |
48 |
|
|
|
1576 |
选修 |
0 |
0 |
0 |
128 |
96 |
96 |
48 |
|
|
|
368 |
其它 |
168 |
160 |
128 |
80 |
112 |
104 |
112 |
|
|
|
864 |
实践教学环节周数 |
3 |
3 |
2 |
1 |
6 |
6 |
6 |
16 |
|
|
43 |
说明:课程填学时,实践填周数,其它包括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素质拓展必须课。
十四、专业学时学分结构表
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
学时数 |
学分数(按实际学分) |
百分比(%)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600 |
31 |
72.8% (71.5%) |
学科基础必修课 |
512 |
28 |
专业基础必修课 |
192 |
10.5 |
专业必修课 |
272 |
14.5 |
素质拓展必修课 |
180 |
10 |
选修课 |
专业限定选修课 |
368 |
19.5 |
27.2% (28.5%) |
专业任选课 |
160 |
10 |
公共选修课 |
128 |
8 |
小计 |
2412 |
131.5 |
|
集中实践教学模块 |
49.5 |
合计 |
181 |
毕业需达到的最低学分数 |
181 |
注:百分比是指该类课程占课程总学时数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