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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和2022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15:08浏览次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与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办法》(山建大校发【2019】8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组织2021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和2022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说明

1.本次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均严格按照山建大校发【2019】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进行。

2.资格认定和招生资格审核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网址:https://yjsgl.sdjzu.edu.cn/),系统使用请参考《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模块使用说明》(附件2)。

3.各学位点参照2021年度招生计划,确定2022年度招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各类型硕士研究生限额为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生不超过3人。确因承担高层次课题研究、重点社会服务项目等需求,需突破限额的,须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1、5月21日前,申请人填写《教师个人信息导入模版》(附件3)并上报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进行系统个人账号录入。

2、5月24日-5月28日,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申请,勾选符合选聘条件的成果,提交申请。系统内成果支撑材料按以下分类提交,以便审核。

论文类:检索论文须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论文清样;其他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原件扫描件。

著作类:须提供著作封面页、版权页、目录第一页、封底页原件扫描件。    

知识产权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供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项目类:需提供立项批文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书(立项书)首页、签章页、项目成员页的原件扫描件。

奖励类:需提供奖励证书原件扫描件。

除以上外,其它类一律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原件扫描件。所有成果均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今期间取得。

2、6月4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培养工作的质量要求,全面审核系统内导师提交申请表格和表格内所有符合要求的成果材料。确定2021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名单并完成公式,公示3个工作日。

3、6月7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公示无异议且已在管理系统内通过学院审核的资格认定名单《XXXX学院2021年导师资格认定名单》(附件4)。

4、6月11日前,校学位办复核各分委员会上报的资格认定名单,针对申请资格老师的年龄、现有经费、成果进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老师名单将反馈学院,学院复查后如情况属实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5、6月24日,《2021年导师资格认定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

三、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流程

1、6月14日-6月21日,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新增成果、提交招生资格申请。完善系统内成果支撑材料。

2、6月28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培养工作的质量要求,全面审核系统内导师提交申请表格和表格内所有符合要求的成果材料,确定2022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并公示,公3个工作日。

3、6月29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公示无异议且已在系统内经过学院审核的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4、7月2日前,校学位办复核各分委员会上报的招生资格认定名单,针对申请资格老师的年龄、往年学生培养情况、现有经费、成果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老师名单将反馈学院,学院复查后如情况属实者,将取消其2022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5、7月6日,校学位办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具有2022级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学位办的名单需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学位办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牟晓阳                 联系电话:86361968          

邮箱:mouxiaoyang18@sdjzu.edu.cn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8

作者:牟晓阳

审稿:王飞

编审:李轶

终审:赵继龙




附件1:关于修订印发《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与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山建大校发〔2019〕8号)

附件2: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模块使用说明

附件3:教师个人信息导入模版

    附件4:XXXX学院2021年导师资格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