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配合2022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山建大校发【2019】68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实施2019-2020年度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范围内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不含行业合作导师)。
二、考核内容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为基本要求,重点考察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实效。
三、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定,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
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立德树人的方针、政策,履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出色,育人成效突出。2019-2020年期间所指导研究生在学位论文不端检测和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得评优。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立德树人的方针、政策,能够履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3、不合格:未能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难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违反学术道德,因有悖师德或责任心缺失等造成后果者。
四、考核流程
1.导师提交《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评价表》(附件2)至所在学院。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导师提交材料逐一审核,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确定评价结果。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评价结果统计表》(附件3)至校学位办。
5.校学位办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2022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考核条件范围。
五、结果处理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将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优秀作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的必要条件。
2.表彰与奖励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宣传复制成功经验。
3.考核优秀者在各类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中优先资助。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年度招生资格1-3年或取消导师任职资格的处理。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申报各类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1-3年的处理。
六、其他事宜
6月1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评价结果统计表》(附件3)至校学位办。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评价结果统计表”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需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评价表》(附件2)由各学院存档。
联系人:牟晓阳 联系电话:86361968。
邮箱:mouxiaoyang18@sdjzu.edu.cn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25日
作者:刘晓燕
审稿:王飞
编审:陈举欣
终审:赵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