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博士生导师团队建设,根据《“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五年建设规划(2013年-2017年)》(以下简称《项目五年规划》)(附件1),按照《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14〕17号)(附件2)中的选聘基本条件和要求,现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增聘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博士生导师选聘需求和计划
各重点研究领域导师遴选增聘学科背景要求和人数需求见附件3。项目培养方向各重点领域原则上选聘导师1-2人,重点面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学术骨干的选聘。
二、选聘基本条件
申请人能够在《项目五年规划》中确定的各培养方向及重点研究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6周岁。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包括子课题),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满足培养指导博士研究生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和助研津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领域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与项目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作为前五位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或经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成果。
3.已独立培养过3届以上硕士研究生,能够承担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能为博士研究生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具有应用外国语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三、遴选增聘程序
1.申请人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4),连同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6月25日前,提交校学位办进行材料核查,校学位办将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绿色建筑领域行业专家,已被有关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选聘为博士生导师的,拟申请我校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者,经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选聘推荐表》(附件5)。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申请人是否具有指导博士生的资格进行表决,获全体委员2/3及以上同意票者,由校学位办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和材料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到会委员2/3及以上同意票者为通过。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博导名单,由校学位办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报校学位办,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wsh@sdjzu.edu.cn。
联系人:王少华
联系电话:86367035。
附件1:《“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五年建设规划》
附件2:《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14〕17号)
附件3:2015年博士生导师选聘需求和计划
附件4:山东建筑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5:山东建筑大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选聘推荐表
校学位办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