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依据《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鲁建大校字[2006]1号),现将201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导师任职资格及遴选条件
(一)校内导师遴选
依据鲁建大校字[2006]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可参加本次遴选;校内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副导师工作经历(我校已备案副导师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校外导师遴选
校外兼职导师以各学科已建立或筹建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术骨干为主要遴选对象,以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
二、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导师遴选条件、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面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二)6月14日—15日,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其中:电子版发至:xwb@sdjzu.edu.cn)。
校内人员须提交:《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表》(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副导师指导工作总结(附件3) 、《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附件4);
新调入人员已是原单位研究生导师的提交《山东建筑大学新调入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备案表》(附件5)、《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附件4);
校外人员须提交:《山东建筑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6)、《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附件4);
校内人员须提交申报材料中所列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本人独立使用的课题研究经费本等。
(三)研究生处学位办将通过审核的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
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副导师备案人员名单
附件2: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表
附件3: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副导师指导工作总结
附件4: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附件5:山东建筑大学新调入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备案表
附件6:山东建筑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研究生处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