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做好201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校将于6月21(第18周周四)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此时间要求,做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并于6月18日(第18周周一)下午5点之前将“2012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汇总表”(附件1)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xwb@sdjzu.edu.cn。
二、硕士学位申请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提交《山东建筑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收齐后于6月19日报送研究生处审核。
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按照《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建大校字[2007]70号)(附件3),根据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获得成果情况,结合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和答辩决议,推荐本年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个学科(专业)限推荐1篇,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所在学科(专业)可推荐2篇。6月18日前,将“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4)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四、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建大校字[2007]70号),2012年进行第二届“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个一级学科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必须满足文件中规定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必要条件”。已获评首届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导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5月30日前,各学院(所)将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材料包括:1)《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附件5);2)指导教师及所培养研究生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3.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提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建议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批。
附件:1.2012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汇总表
2.山东建筑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
3.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4.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5.山东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