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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聚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以智能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大瓶颈、共性与基础性问题研究为导向,从事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相关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为保障实验室正常建设和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工作人员均有义务自觉维护实验室的日常运作,严格要求自觉。

2.工作人员应在分配的工位上工作,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工位,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他人工位时,应提前与有关人员协商,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3.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做与研究内容无关的私事。

4.实验室钥匙为通行证明,实现统一登记管理,使用人负责,不得随意配制。

5.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

7.实验室使用人员对本房间安全负责,严禁超负荷用电,未经专业电工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拉接电源线、增加电源插座,合理利用空调等冷热设备,例行节俭。

8.实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研究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消防培训,熟悉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安全知识。

9.下班和节假日,各研究室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0.实验室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引起重大事故的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罚。

本规定由山东省智能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和执行。


撰稿:苏晨辉
审稿:梁丽华
编审:李成栋
终审:张运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