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经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目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定位及目标
控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在满足国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控制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 掌握控制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控制工程领域的相关规范,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科技文献资料,并具有外文写作的初步能力。
二、培养方向
1、建筑设备智能化与能效管理
研究和综合运用先进控制理论、智能计算、信息技术、云计算与物联网理论与技术,为建筑运行、能源管理、绿色建筑、生态园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等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与技术支撑。经过多年沉淀与发展,本方向主要形成以下几个成熟的研究领域(1)建筑智能控制与能效管理;(2)建筑物联网理论及应用研究;(3)基于数据的故障诊断与节能控制;(4)新型建筑智能化产品研究。
2、智能环境与网络化控制
面向分布式供能系统产业发展战略和国家绿色建筑发展需要,主要研究领域有(1)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数据驱动建模、控制与优化调度方法研究;(2)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协同控制理论及技术研究;(3)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建筑(群)及其供能系统运行监控平台的研发。旨在通过对分布式能源系统的优化控制等研究,实现建筑(群)的舒适、节能、健康、环保、低碳、经济运行。
3、智能控制与机器人系统
以复杂控制系统的建模、预测、优化决策、控制及其工程应用为主要研究内容,研究领域有(1)智能控制理论及应用关键技术,重点进行机器人控制系统分析与综合理论方法和工业过程的智能控制技术研究;(2)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重点进行新型人机交互机器人控制系统体系结构、建模和规划、智能感知、运动控制等技术研究;(3)服务机器人系统及危险环境作业机器人工程技术开发。
4、模式识别与智能信息处理
研究内容包括信息传输、信息交换、信息处理、信号检测、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电子元器件、微波与天线、仪器仪表技术、计算机工程与应用等。目前主要研究技术领域包括(1)模式识别与智能信息处理: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数据挖掘和信息融合技术及其应用,室内环境感知中的智能信息处理,复杂信息系统的优化;(2)计算机视觉与图像处理:图像和视频的获取、处理、分析、理解与辨识及应用;(3)通信技术:移动通信网络及优化技术,光通信,多媒体通信,微波技术及其应用。
三、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2.5学期,专业实践1.5-2.5学期,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写作不少于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修业期限申请,相关规定参见《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建大校发[2018]45号)。
四、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应在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将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与学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学校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学校或企业开展。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严格执行。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
(1)专业实践环节
由学院部署,在导师指导下安排在第三学期至第五学期进行,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
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专业实践结束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应按照《山东建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20〕11号)和《山东建筑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三学期末至第四学期初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进行评议,具体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建大校字[2007]73 号)和《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2月底前完成;
(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5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学校积极与企业合作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
6.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学科导师组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总学分应至少修满32学分,课程学习不少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0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本学科(领域)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0854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20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山建大校办字〔2018〕21号)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和应用研究三种形式。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应用性、新颖性或创新性。
2.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学位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3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原则上不少于60%、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
4. 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领域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及撰写要求》。
5.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形式可为应用研究、工程设计和产品研发三种形式。
(1)应用研究
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各1000至2000字词(由各学科自定)。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研究与分析、应用或验证、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2.5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原始(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2)工程设计
研究生除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图纸外,还应结合该设计撰写论文,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各1000至2000字词(由各学科自定)。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包含绪论、需求分析、设计理念、技术原理、设计方法、设计过程、设计结果及试用效果分析、结论,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2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设计图纸,以及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原始(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3)产品研发
研究生除提交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图纸、实物照片外,还应结合该产品的研发撰写论文,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各1000至2000字(词)(由各学科自定)。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包含绪论、需求分析、设计思路、技术原理、性能测试、对比分析、改进建议、总结等,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2.5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以及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原始(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控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应达到开题报告中规定的目标,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控制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控制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较好的成效。产品研发及应用研究类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工程设计类论文要求设计方案先进可行,计算数据准确,设计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有实施认证或通过专家评估。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文字表述、计量单位,图表、引文等格式符合规范。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达到不低于《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件要求,同时应满足《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20版)》。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和《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评阅,通过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山建大校办字〔2015〕16号)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山建大校字〔2015〕58 号)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十、毕业
1.学位获得者,准予毕业。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建议,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准予毕业。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二、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由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为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 本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自2020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3. 本方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实施过程中,局部修订时,须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调整审批表》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附件:《0854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20版)》
审稿人签字:
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字(学位评定分委会章):
撰稿:苏晨辉
审稿:梁丽华
编审:李成栋
终审:张运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