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电学院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审核细则(2022修订)

发布日期:2022-10-13    浏览次数: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审核细则(2022修订)

为引导我院硕士研究生发表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学术论文,细化相关成果标准和审核要求,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本细则,作为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的补充。

一、补充期刊目录

期刊名称

主办(管)单位

ISSN

适用学科专业

高技术通讯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ISSN:1002-0470

CN:11-2770/N

全部

控制与信息技术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ISSN:2096-5427

CN:43-1546/TM

全部

计算技术与自动化

湖南大学

ISSN:1003-6199

CN:43-1138/TP

全部

现代电力

华北电力大学

ISSN:1007-2322

CN:11-3818/TM

全部

IEEE Conference on   Decision and ControlCDC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IEEE/RSJ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telligent Robots and SystemsIROS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Robotics and AutomationICRA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International Joint   Conference on Neural Networks (IJCNN)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IEEE Congress on   Evolutionary Computation (IEEE CEC)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uzzy Systems (FUZZ-IEEE)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ignal and Image Processing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IEEE Conference on Industrial Electronics   and Applications

IEEE

国际权威会议

全部

中国控制会议(CCC

中国自动化学会

国内权威会议

全部

中国控制与决策会议(CCDC

中国自动化学会

国内权威会议

全部

中国自动化大会(CAC

中国自动化学会

国内权威会议

全部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Neural Computing for Advanced ApplicationsNCAA

需要由山东建筑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主办、承办或协办

国内权威会议

全部

Data Driven Control   and Learning Systems ConferenceDDCLS)

需要由山东建筑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主办、承办或协办

国内权威会议

全部

二、替代性成果

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除软件著作权外,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件规定的替代性成果均予认定。

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文件中所列替代成果外,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以下成果,可替代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

1、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赛二等奖(前3位)或省赛三等奖(首位)。

2、参编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技术指南等标准规范。

三、取得成果的时间及审核要求

1、发表在SCIEICSCDSCD收录期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可在申请答辩前,提交论文全文复印件及录用证明(或录用通知官方邮件完整截图及版面费交款证明),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

2、发表在本学科补充期刊或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其他期刊论文须在申请答辩前,向学院提交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扫描版电子文件。在线发表视同正式发表,提交的材料包括在线发表论文文件以及网站截图。

3、发表的会议论文,须在申请答辩前正式发表,并进行口头报告或张贴报告,提交的材料包括论文全文复印件、现场报告照片、检索证明等,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上述电子版文件。

4、替代性成果,须在申请答辩前取得,向学院提交如下纸质材料,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文件:

1)竞赛获奖应提供参赛作品复印件(照片)和获奖证书等。

2)专业实践应用成果应提供说明材料,说明成果的意义、研究思路、创新性与贡献、应用效果等,并通过专家组答辩,方可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认定。

3)通过参编标准申请答辩的,需要提供经导师确认的说明材料,说明在标准规范编制过程中所做的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和学位论文的相关性等,并进行专项答辩,通过学位分委会组织的专家组考核方可在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上进行审议认定。

四、其他

1、提交论文录用通知获得学位者,1年内论文不能正式发表见刊的,取消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和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资格。

2、提交软件著作权获得学位者,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专家应对代码内容、质量、现场运行情况及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等进行专项答辩,并将结论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学生需为第一位,学生第二导师第一的也予以认可。

4、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著作、奖励、软著、竞赛、标准等的内容需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不相关成果不计入毕业条件。

5、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其他连续举办10次以上EI检索权威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也予以认可,但需要符合本规定“三、取得成果的时间及审核要求”中的第3条要求,同时提供会议连续举办10次以上的证明。

本细则自2020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开始执行,由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负责解释。毕业前学术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依据《山东建筑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山建大校办字〔20196号)文件及本细则执行审核。学院2019年发布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加盖分委会章)

                                                                             二〇二二年九月


 

撰稿:苏晨辉

审稿:梁丽华

编审:李成栋

终审:张运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