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English | Deutsch
首页 >> 教育科研 >> 教学管理 >> 正文

外国语学院教材选用制度

作者:    2013-04-25 16:00   点击:[]



 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使用教材坚持以选为主、以编为辅、选编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教材选用工作,确保高质适教的教材进课堂。选订教材时按以下顺序进行选订:

 1.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

 2.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

 3.21世纪教材

 4.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5.近三年出版的统编教材

 6.自编教材

选教材时应同时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

严格执行教材选用程序:任课教师推荐、教研室集体论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分管院长批准。

严禁向学生推销、摊派未经批准的自编自销教材、讲义、教辅等资料。自编教材应在编写前由教材主编提出立项申请,填写“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教研室讨论同意后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报教务处,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审批。向学生收费的自编讲义应在编写前填写“自编讲义申请表”,经教研室讨论同意并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本制度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调、停、代课管理办法

下一条:外国语学院年度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