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使用教材坚持以选为主、以编为辅、选编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教材选用工作,确保高质适教的教材进课堂。选订教材时按以下顺序进行选订:
1.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
2.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
3.21世纪教材
4.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5.近三年出版的统编教材
6.自编教材
选教材时应同时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
严格执行教材选用程序:任课教师推荐、教研室集体论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分管院长批准。
严禁向学生推销、摊派未经批准的自编自销教材、讲义、教辅等资料。自编教材应在编写前由教材主编提出立项申请,填写“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教研室讨论同意后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报教务处,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审批。向学生收费的自编讲义应在编写前填写“自编讲义申请表”,经教研室讨论同意并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本制度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