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工作,加强立项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相关规定,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正规网站的查重报告。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予以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工作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时间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报送时间。上半年5月26日上午12点前、下半年11月1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到社会科学处。
2.各有关老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结题材料、教科研成果专报、结题汇总表。
报送方式。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结题材料(一式一份、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单独装订)、成果专报、结题汇总表(1份)报送社科处。
3.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结题材料。
因山东省教科院严格规定寄达时间,请各位老师提前准备完善,逾期不予处理。
四、联系方式
1.规划办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0531-55630236;王老师,0531-55630297。
2.校内联系人:毛安琪
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