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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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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学校社会科学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管理与服务制度。

2.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社会科学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科研管理队伍建设。

3.负责制定学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科研机构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4.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科研评价,建立学术标准和规范,承担各类考核评审中对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等的认定。

5.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负责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负责开展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培育,组织各级各类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励申报与推荐,以及后续管理。

7.负责优化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立项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平台、智库的培育与建设评估管理。

8.负责组织开展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合作,负责合作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9.负责社会科学知识产权申请与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成果推广转化,负责审核指导相关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的审查、签订、履行。

10.负责指导社会科学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合理分配经费。

11.负责社会科学学术组织(学会、协会)建设与管理,科研人员学术任职、荣誉推荐等工作。

12.负责指导社会科学学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宣传推广科研成果。

13.负责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

14.负责校社科联的建设管理。

15.负责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不端的预防与处理。

16.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