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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2-26            信息来源:

 



各院(部):

根据我省《关于做好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

1.聚焦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平台,围绕解决“卡脖子”问题,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精尖”人才,以及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

2.我校推荐申报6人,其中2018年以来全职引进的人选不低于2人;拟全职引进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3.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名额限制。

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1.聚焦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原创性成果,具有较强发展创新潜能的青年拔尖人才,以及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

2.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学校推荐申报6人,其中2018年以来全职引进的人选不低于3人;拟全职引进人才不受名额限制。

3.社会科学领域,主要受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领域申报。学校推荐申报2人,拟全职引进人选可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4.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5.实行院士举荐制度,两院院士(含外籍院士)每人可在本研究领域举荐1名拟全职引进人选申报。

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优先推荐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学者。  

3.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深,2014年以来,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

5.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2014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项目。  

6.全职选聘申报人选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兼职选聘申报人选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学术科研水平,与学校合作密切,有明确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能够填补我省重要学科、领域空白。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全职在学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  

4.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是院士、“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是全球TOP200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年龄除外),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以院(部)为单位,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院(部)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公示。

2.上报材料。请各院(部)于4月1日前,将《申报书》、《工作计划书》等材料(附件2-7)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后报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冯兰东,BG216房间,8636319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feng@sdjzu.edu.cn。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推荐人选网络申报。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要以项目申报为契机,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内部培养、外部引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建设发展。

2.各院(部)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核实申报人选背景情况,避免推荐“问题人选”。对申报人选身份信息、学历资历、奖惩情况等档案信息须进行核实,对无档案的申报人选,须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作出认定。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书

     3.2019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

     4.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工作计划书(模板)

     5.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工作计划书(模板)

     6.代表性成果评价书

     7.院士举荐信

                                      人才工作处

                                      2019年2月26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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